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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85-老闆不得不面對的商業問題-詐騙

老闆你是否因為名氣大,而被詐騙集團利用來騙其他人呢?

經營商業活動,現今最常遇到的問題-詐騙

即使是名人或是明星,也可能捲入商業詐騙的局裡面,台灣詐騙之所以成為老闆必須正面處理的商業問題,不只是因為受害人多,而是詐騙鏈已深度嵌入企業的收款、付款、採購、客服、招募、投資、品牌與法遵流程。官方資料顯示,108年至113年間,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由23,647件增至118,535件,財損由42.93億元擴大至487.64億元;其中投資詐欺長期居於高風險中心,113年更以44,124件、361.30億元損失居各類手法之首。對企業而言,真正危險的不是某一種「新騙術」,而是流程驗證失守、金流控管鬆散、權限分離不足、員工對社交工程與跨境洗錢鏈理解不足。使用者提供的兩支影片所涉及個案,也顯示詐騙常藉由名人背書、海外資產故事、未上市股權、保證獲利與說明會話術,塑造「可信外觀」。本報告依台灣官方資料、學術研究、主要媒體與國際反詐騙報告,提出企業治理、技術控管、教育演練、法律救濟與政策改革的整合方案。

仔細觀察,你不難發現被利用的不外乎有三個特質,第一業界名氣大,有一定知名程度。第二在社交媒體與新聞裡經常出現且廣為人知。第三不外乎該行業與產業如容易與投資掛上等號沾上邊。所以若以企業風險視角而非純刑案分類來看,台灣當前詐騙至少可以分為六個彼此交疊的風險群。

第一類是B2C交易詐騙,典型包括假網路拍賣、一般購物詐欺、解除分期付款詐欺、假交友結合投資、假冒機構公務員等;這類案件雖然常被理解為「消費者問題」,但實際上會反噬企業客服、退費、平台信任與品牌成本。警政署的公開分類及114年第2季資料顯示,投資詐欺、假網路拍賣與一般購物詐欺仍是高頻結構,且23歲以下族群最容易落入假網拍,24歲以上則多落入投資詐欺。

第二類是B2B商務流程詐騙,核心就是商務電子郵件入侵與假發票/假匯款指示。FBI將BEC界定為犯罪者冒充可信來源,對負責合法付款的人提出看似正當的匯款要求;其常見樣態包括冒充供應商更改收款帳號、冒充高階主管要求緊急付款、假律師催款、以及盜用或偽造信箱往返脈絡。台灣警界早已提醒,歹徒會透過社交工程或竊取帳密,偽裝成交易對手寄發「變更匯款帳戶」郵件,若付款方未再以電話或既有窗口驗證,即可能導致企業與客戶同時受損。

第三類是內部詐欺與舞弊。對老闆而言,這類風險往往比外部詐騙更難處理,因為它不是單次被騙,而是內控長期失靈。其樣態包括員工侵占、短收款項、虛構供應商、回扣、假交易、虛假請款與帳務遮蔽。金管會對土地銀行沙鹿分行前行員案的裁罰說明顯示,該名行員可在約7年4個月期間挪用公款、短收款項,共計271萬餘元,反映的是內部控制與管理機制未完善,而不是單一人員偶發失德。這一點對所有企業都有啟發:只要對帳、複核、輪調、異常比對和監督機制失效,企業就可能從「被詐」轉為「被掏空」。

第四類是社交工程與網路釣魚。INTERPOL指出,AI、大型語言模型、加密資產與詐騙即服務模式正讓金融詐欺活動更便宜、更專業、更難被辨識;台灣財政部也已多次示警,有不肖人士假冒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寄送詐騙郵件,誘騙收件人點擊連結並輸入信用卡資訊。這對企業意味著,財務部門、採購部門與高階主管的郵件帳號、報稅與發票信箱、以及員工日常慣用的LINE、社群訊息,都是被入口化的攻擊面。

第五類是投資詐欺與非法吸金(這個金額最大,也最為嚴重,尤其是投資詐騙更是不在話下)。台灣官方統計與審計資料都指出,投資詐欺已成為最具破壞性的主要手法;其不僅損失高,也容易偽裝成合法商業機會、海外不動產、未上市股權、虛擬資產、顧問服務或財商教育課程。這類詐騙對企業主特別致命,因為許多受害者不是一般消費者,而是本來具有資金、決策權與人脈網絡的人,一旦誤判,就會把私人投資風險、公司資金風險和聲譽風險綁在一起。

第六類是跨境操作與洗錢鏈詐欺。UNODC指出,東亞與東南亞犯罪集團在區域執法壓力下,正把詐騙中心、地下市場、惡意軟體服務、深偽工具與加密貨幣洗錢能力外溢到更多地區;台灣檢調近年辦理的波蘭引渡案、台美合作跨境詐欺洗錢案、以及赴印尼跨境詐欺案件,也說明企業所面對的詐騙風險,早已不是「本地電話騙款」而是高度分工的跨國供應鏈犯罪。對企業來說,任何涉及香港、東南亞、第三地代收款帳戶、境外VASP、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或海外投資說明會的金流,都應自動視為高風險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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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騙高發,首先是因為它已從「偶發犯罪」演變為高度組織化、產業化的市場。台大與司法官學院相關研究都指出,台灣詐騙活動早已由零散個人欺騙,轉向分工細密的B2C乃至跨境供應鏈模式,內部分為情境設計、資料蒐集、話術執行、金流通訊、洗錢與海外據點等角色;其運作依賴的正是資訊不對稱、訊號操弄與信任誘導。換句話說,詐團不是在「賭運氣」,而是在做一套商業化的轉換漏斗

第二個原因,是科技平台與數位支付的便利性,同時擴大了接觸面與轉帳速度。行政院打詐綱領2.0已把網路廣告平臺實名驗證、涉詐廣告下架、詐騙樣態分析工具、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查詢平臺等列為精進措施;這恰恰反映制度承認了平台廣告、社群流量、虛擬帳號與數位支付,已成為詐騙轉化鏈的關鍵節點。當詐騙可以用投放廣告、群組導流、連結跳轉與即時轉帳完成,企業過去只靠人工警覺與事後報案,已經明顯落後。而且這罪魁禍首尤其已臉書Fasebok最為讓人詬病,因為根據報導,有將近10%的臉書廣告收入是來自詐騙集團所下的廣告。而這並沒有因此而設立機制來嚇阻詐騙,而是剛好相反,臉書的創辦人裝傻的刻意迴避。他的原因很間單,臉書的商業獲利模式,廣告收益佔了一大部份。因此為了防詐的人性而犧牲營業收益,這兩全相較之下資本主義是誘人的主因。

第三個原因,是金流與帳戶監管雖持續強化,但實務上仍處於「追得上部分、追不上整體」的狀態。金管會已要求金融機構加強KYC、異常金流偵測、與檢警聯防,也對交付人頭帳戶建立警誡與至少5年的停、限、關機制;同時,VASP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不得提供服務,並在2026年進一步預告修正跨業照會與異業聯防規則。這些方向是正確的,但它們同時說明,人頭帳戶、可疑交易、虛擬資產與跨業資訊落差,仍是詐騙能成功兌現的基礎條件

第四個原因,是法律與執法工具經過113年「打詐新四法」後確實升級,但制度落地仍需要時間。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立法目的,明確是預防與遏止不當利用金融、電信與網路從事詐欺,並保護被害人;法務部也將打詐新四法視為加重組織與重大詐欺刑責、強化科技偵查、完善被害人保護的重要里程碑。然而,審計部2025年的審核意見仍指出,部分條文與子法在當時尚未完全公布施行或完成法制作業。這表示問題不在「沒有法律」,而在制度與產業執行是否能同步跟上犯罪創新的速度。

第五個原因,是社會心理與文化條件讓詐騙擁有高轉換率。法務部研究顯示,網路詐欺日益嚴重、投資型財損特別高,且跨境合作成為防制必要條件;另從台灣詐騙產業經濟分析的角度看,受害人並非都因無知而受騙,很多時候是因為詐團精準操作「可信訊號」。名人合照、官式話術、保證獲利、專業術語、海外佈局、限時機會、熟人帳號與平台介面。這也是為什麼企業主、專業人士、退休族與中高齡投資者,都可能成為高額被害人。

第六個原因,是跨境司法成本與犯罪遷徙能力。UNODC與INTERPOL都指出,詐騙集團正在利用AI、加密資產、深偽與跨境基礎設施,形成更彈性的全球網路;而台灣官方近年之所以強調與美國、波蘭、印尼等合作,正是因為單一司法轄區往往只能在末端抓車手,若無情資交換、扣押返還、引渡與共同偵查,便難以打到上游核心。企業若仍把詐騙理解為「員工小心一點就好」,其實是低估了問題的結構性

名人的效益,除了利用對方的名氣之外,也會因為名氣而讓人誤認,產生增加信任感,我對此此人有好感的印象來增加被詐騙的成功機率。小明星甚至是知名人物更為詐騙集團鎖定且喜愛的對象,如果能拉攏明星加入,更有非常大的吸引力與說服力,對於龐大的吸金來說,這個一個最快且必要的手段。因此看到明星或是知名企業主,皆要留意背後是否有詐騙的影子。有興趣的老闆可以看看這個案例。這個案例非常經典,它結合了曾個當選過市長、招募藝人、還有明確地標的物來吸引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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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常見的脆弱點與實際案例分析

公司最常見的脆弱點,集中在五件事:第一,付款或收款帳號變更只靠電子郵件、LINE或訊息確認第二,權限與職責未分離,財務、人資、採購、客服可在缺乏第二人複核下直接動款第三,供應商主檔、客戶主檔、發票與合約版本沒有白名單與變更紀錄第四,員工把「熟悉的介面」誤當成「真實的身分」第五,事故發生後沒有黃金數小時內的凍結、報案、證據保全與對外應變程序。這些弱點在不同產業會以不同表象出現,但邏輯完全一致。

詐騙案例 類型 損失規模 暴露漏洞 處理結果
天暢/大巴馬藝術投資案 投資詐欺、未上市股票吸金;使用者提供影片屬輿論/個案來源 媒體與法院資料指向逾2億元,受害者近千人 以古文物、展覽與名人參訪合照塑造可信外觀,將高風險與不透明資產包裝成可證券化投資標的 TVBS影片報導後,後續有主流媒體與中央社跟進;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3人3年6月至8年8月不等徒刑。 
瑞傑國際地產/成潤案 海外房產投資吸金;使用者提供影片屬輿論/個案來源 至少200名投資人受害,吸金逾6億元 以海外地產、保證租金收益、保證買回、說明會與講師包裝,利用資訊落差與海外監督困難招攬資金 2019年檢調搜索,2023年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前台東市長陳建閣10年、成潤5年;影片內容與中央社報導相互印證。 
崴寶精密案 B2B商務郵件入侵、假更改收款帳戶 1,050,324美元 客戶依冒名郵件改匯香港帳戶,顯示「收款帳號變更」缺乏既有窗口回撥確認與多因子驗證 公司查出逾期帳款後追查,東莞與香港警方立案,假帳戶中的款項當時已緊急凍結。 
土地銀行沙鹿分行案 內部詐欺/舞弊 約271萬餘元 長期未妥善建立與執行內控、出租行舍管理與帳務核對失靈,讓單一員工得長期挪用與短收 金管會認定銀行未完善建立及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對土地銀行裁罰400萬元。 

從以上這四個案例可以看出三個關鍵。第一,企業受害不一定都是「被外面騙」,有時是外部社交工程加上內部流程脆弱,有時則是完完全全的內控失靈。第二,最容易造成高額損失的,不是低單價假網購,而是「看起來像專業投資或正常商務流程」的騙局。第三,損失不只在被騙走的錢:還包含客戶爭議、應收帳款延遲、金流凍結、重大訊息揭露、風險評級下降、董事會問責與品牌受損。這也是為什麼防詐不應只屬於法務或資訊部門,而應被視為公司治理議題。

量化趨勢與圖表

就官方長期趨勢看,108年至113年間,台灣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與財損都呈現顯著上升:發生數依序為23,647、23,054、24,724、29,509、37,823、118,535件;財損金額依序為42.93、42.55、56.10、73.28、89.44、487.64億元。審計部並明白註記,113年9月起統計口徑改採「1被害人1發生數」,因此113年雖可顯示風險規模劇增,卻不能與108至112年作未註記的直接同比。另就新口徑年度資料,警政署統計通報指出114年詐欺案件發生數達197,595件。

年度 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

財損金額

108 23,647 42.93 億元
109 23,054 42.55 億元
110 24,724 56.10 億元
111 29,509 73.28 億元
112 37,823 89.44 億元
113 118,535 487.64 億元
114 197,595 同口徑官方年度財損值於本報告蒐集範圍內未見完整公開序列

資料來源:審計部《行政院主管審核意見》表9、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通報。113年起有統計口徑轉折,114年財損值未列入此表以避免不同來源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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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圖表分析,發生趨勢呈現激增的現況

台灣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趨勢108109110111112113114200000180000160000140000120000100000800006000040000200000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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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說明:113年9月起統計方式由「1案1件」改為「1被害人1件」,故108至112與113至114之間存在明顯口徑斷點。

台灣全般詐欺財損金額趨勢1081091101111121135004504003503002502001501005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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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說明:此圖僅列108至113年官方序列;114年於本報告蒐集範圍內未找到同口徑年度財損公開值,因此未強行估算。

若從「哪些手法最該讓企業提高警戒」來看,113年最值得注意的不是案量分散,而是風險高度集中。審計部整理刑事警察局資料顯示,113年案件量第一名是投資詐欺44,124件;在財損面,投資詐欺高達361.30億元,遠高於第二名假冒機構公務員的29.71億元。再進一步看,內政部指出113年第4季僅500萬元以上的高額財損詐欺就有1,677件,占總發生數3.1%,卻占總財損56.9%;這說明企業若只盯高頻小額案件,而忽略高額低頻決策風險,將在風險治理上完全失焦。

113年主要詐欺手法案件量投資假網拍一般購物ATM假愛情50000450004000035000300002500020000150001000050000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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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主要詐欺手法財損投資假冒機構假愛情ATM一般購物3503002502001501005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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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審計部整理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資料。

而詐騙的被害結構也很有管理意義。警政署114年第2季資料顯示,單季被害人54,996人,女性占52.09%;被害方式以投資詐欺35.14%最多,其次為假網路拍賣13.10%、一般購物詐欺8.57%、假愛情交友7.24%、解除分期付款詐欺4.00%。年齡上,18至23歲被害人口率最高;未滿24歲以假網拍為主,24歲以上則全面轉向投資詐欺。這意味企業在員工訓練與客戶教育上,不能只做「一份通用教材」,而必須針對財務人員、中高齡管理者、年輕客服與電商營運分別設計場景。

對企業來說,最優先的不是「再開一次反詐講座」,而是把付款、收款與資料變更流程做成制度。凡牽涉新增受款人、變更供應商帳號、緊急匯款、跨境付款、董事長或總經理臨時指示、律師或顧問催款、獎金與股利發放等情境,都應建立「雙軌驗證」:郵件之外,必須以預先登錄之電話、視訊或既有商務窗口回撥確認;任何只透過電子郵件或LINE要求變更帳號者,一律視為高風險事件。崴寶精密案正是因為付款方依郵件更改帳號而致險些損失千萬美元級款項;FBI與台灣警界對BEC的防禦建議,也都把異常匯款的額外驗證視為第一原則。

第二,要把「人」與「系統」一起管理。人員面應落實權限分離、主檔維護與付款執行分離、採購與驗收分離、財務與對帳分離;系統面則要有登入保護、多因素驗證、異常登入與異常金流警示、主檔變更紀錄與稽核追蹤。金管會要求金融機構強化開戶審查、提升異常金流偵測、並對涉不法帳戶加強與檢警聯防;同樣邏輯放到一般企業,就是不能讓供應商資料、付款權限與發票核銷在同一個帳號或同一個人手中完成。土地銀行案例說明,若內控只是「寫在制度裡」而沒有真正執行,風險會以年計而非以日計。

第三,要把教育訓練改成角色化、情境化與季度化。財務要演練假發票、假主管、假客戶、假帳號更動;業務要演練假買家、假物流、假報關、假採購單;人資要演練假招募、帳戶蒐集與人頭帳戶陷阱;高階主管則要演練深偽語音、影音會議冒名與投資邀約。INTERPOL已指出AI與更低成本的詐騙工具正讓金融詐欺更專業化,台灣警政統計也顯示近3季前幾名被害方式排序相對固定,但第6名到第10名波動明顯,反映詐團持續尋找新切入口。企業不能只教員工記住舊例子,而要訓練其辨識「急迫、權威、保證、秘密、跳平台、改帳號」等底層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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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事故發生後要有法律與危機處理SOP。包含立即通知往來銀行與對方銀行凍結、撥打165與報警、保全郵件標頭與通訊紀錄、由法務或外部律師發函通知交易相對人、檢視是否須依上市櫃規範揭露重大訊息、評估是否涉及洗錢、個資或內控缺失責任。崴寶精密案之所以沒有讓損失立即實現,關鍵就在快速發現逾期帳款並即刻跨境報案凍結。從政策面看,台灣也正持續推動加速返還被害人剩餘款項與跨機關聯防,企業越早介入,越有機會把「已損失」轉成「可追回」。

第五,保險應被視為最後一道財務緩衝,而不是第一道防線。金管會已公開鼓勵企業依自身風險評估投保適當的資安保險,以轉移資料保護責任、專家費用與營業中斷等損失;這對企業的啟示是,除了資安保險,也應檢視是否需要涵蓋社交工程、供應鏈事件與轉帳欺詐風險的保單結構,但前提仍是內部流程與證據保存能力到位,否則理賠條件未必能被滿足。

政策建議方面,短期內應優先做四件事:其一,將網路廣告身分驗證、詐騙廣告透明報告與平台責任進一步做實;其二,建立銀行、第三方支付、VASP與電商之間更即時的異常交易照會機制;其三,擴大對企業財務人員、採購人員與中小企業主的分眾訓練,而非只做公司一般宣導;其四,標準化企業遭遇BEC與高額詐騙時的通報格式與黃金處置窗口。這些方向都已經出現在行政院打詐綱領2.0、金管會2026年修法預告與審計部對執行落差的檢視中和政策。雖然政府已經從「用資料打詐,而不是等案件發生後再開記者會」前進。但是應該要把165打詐儀錶板從宣導工具提升為更完整的公私協作風險情報平台,至少讓企業能定期看到產業別高風險話術、熱門廣告樣態、異常帳號型態與高額財損輪廓;甚至設立查閱平台機制,來對可能交易之高風險帳戶、虛擬資產流向與跨境收款節點,應以嚴格但程序正當的方式做更快的辨識、暫停與返還。在平台上得以查詢警示。提供出有效的防範措施。但即使是這樣,真正長期來看,真正有效的政策不只是加重刑責,而是要把台灣放進跨境資產追回與跨國執法合作架構中。台灣近年完成波蘭引渡、台美共同偵辦跨境詐欺洗錢案、以及印尼跨境詐欺案件的成果,都證明國際合作不是口號,而是高額財損能否追回、上游首腦能否被打擊的決定因素。若無更制度化的情資交換、資產保全、證據互認與人才常態合作,詐團只會持續在司法邊界之外移動。對於詐欺擾亂金融秩序的商業案件,最嚴重應處以死刑。以敬效尤對於詐騙提團等組織犯罪,樹立極高的風險與成本。這才能是有效喝止不法。在普遍行業裡都缺工的情況之下,唯有詐騙提團不缺工。有興趣地的老闆們可以了解一下曾經在詐騙集團裡擔任成員的人,是怎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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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二十年,許多企業主認為詐騙是警察、銀行與司法體系需要處理的問題。然而進入數位時代後,詐騙早已不是單純的社會治安議題,而是影響企業營運、品牌信任、人才管理、供應鏈安全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商業問題。從台灣的假投資詐騙、網購詐騙、交友詐騙,到近年震驚全球的柬埔寨、緬甸詐騙園區事件,我們看到的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犯罪集團,而是一種高度組織化、企業化、跨國化的地下產業鏈。

許多曾經擔任過「車手」、「機房客服」、「話術人員」甚至「組長」的過來人,在接受媒體訪談時都提到同一件事情

裡面的管理方式,比很多公司還專業。」

這句話值得所有企業主警惕。當犯罪開始學習企業經營,甚至比合法企業更懂人性、更懂流量、更懂數據、更懂行銷時,企業若仍停留在過去的管理思維,將難以面對未來的競爭與風險。近年詐騙集團已發展出跨國分工、標準作業流程(SOP)、績效制度、教育訓練、數據分析、客戶分級管理等機制,形成典型的地下產業模式。最後從商業管理角度出發,探討詐騙產業化現象,以及企業主應如何建立新世代防詐治理架構。


什麼時候開始,詐騙變成了一門產業?

在傳統社會裡,詐騙往往是個人行為。

例如:

  • 金光黨
  • 猜猜我是誰
  • 假中獎通知
  • 假綁架電話

這些犯罪形式規模有限。

但網路時代改變了一切。根據公開資料,台灣與華語世界的詐騙集團已逐步演化為跨國組織,從台灣、中國大陸延伸至東南亞各地,形成完整的犯罪供應鏈。

今天的詐騙產業已經包含:

  • 招募系統
  • 培訓系統
  • 話術資料庫
  • 人資管理
  • 財務管理
  • 洗錢系統
  • 客服部門
  • 技術部門
  • AI工具開發

甚至連績效獎金制度都已建立。

換句話說:

它不再只是犯罪,而是一家地下版跨國企業。



前車手的真實告白,為什麼現在年輕人願意加入?

在許多紀錄片與訪談中,曾擔任車手的過來人經常提到幾個共同原因。

快速致富的誘惑

正常工作:

月薪3萬至4萬元。

車手工作:

一天數千元到數萬元。

對於經濟弱勢青年而言:

這是巨大的誘惑。

尤其當社群媒體充滿:

  • 名車
  • 精品
  • 豪宅
  • 炫富文化

許多年輕人容易相信:

「努力十年不如冒險一年。」

這是進入詐騙產業的第一道入口。

低門檻

成為工程師需要學歷。

成為設計師需要作品。

成為業務需要能力。

但成為車手只需要:

  • 銀行帳戶
  • 機車
  • 勇氣

甚至連犯罪意識都不需要。

許多人最初認為:「只是幫忙領錢。」到被警方逮捕才發現自己已成為洗錢鏈的一環。

集體合理化

最值得研究的是心理學現象。

許多過來人表示:剛進去會害怕。

但當周圍全部都是同樣的人時:犯罪變成正常。

這正是企業文化的反面案例。

如果一家組織每天都告訴員工:

  • 這沒什麼
  • 大家都這樣做
  • 賺錢比較重要

久而久之,道德界線便會消失。



詐騙集團為何越來越像企業?

許多企業主若仔細研究詐騙集團運作模式,會發現一個驚人的事實,那就是正在複製成功企業的管理方法來做管理。

例如:

人資部門

負責招募

教育訓練部門

負責新人培養

話術部門

設計銷售腳本

IT部門

開發系統

財務部門

處理資金流

風控部門

避免被警方追查

這與合法企業幾乎沒有本質差異。

差別只在於:

合法企業創造價值。

詐騙企業掠奪價值。



詐騙產業鏈的完整商業模式

從犯罪經濟學角度來看。已經垂直整合相關供應環節,並且分成上、中、下游。而且還各司其職,彼此負責不同的內容與相關責任劃分區域。現代詐騙已形成完整供應鏈。

上游

資料販售商

販售:

  • 個資
  • 電話
  • Email
  • 社群帳號

中游

機房

負責:

  • 撥打電話
  • 經營社群
  • 假投資群組

下游

車手與洗錢網絡

負責:

  • 提款
  • 收款
  • 虛擬貨幣轉換

資金最後流向的地方,不是表面的渠道,而是走地下金流

比如進入:

  • 賭場,海外合法賭場
  • 地產,同樣是海外地產。除了難以驗證真假之外,也容易隱匿持有人
  • 虛擬貨幣,這個就是技術面的
  • 海外帳戶,數百個帳戶更是難以追蹤與追查。

這些已經形成完整洗錢體系。並且完全符合產業的定義。而更麻煩的詐騙所運用之科技應用層面,比你我更熟悉和擅長。


AI正在讓詐騙進入工業革命

如果過去的詐騙是手工業。那AI正在把它推向工業化。以下便是難以讓人防不勝防的工具與應用層面。

應用場景1,AI語音模仿

只需數秒錄音。便能模仿:

  • 老闆
  • 客戶
  • 家人

進行詐騙。

應用場景2,AI客服

過去需要100人打電話。

現在:

10人即可管理數百個帳號。

應用場景3,AI生成照片

假美女。

假企業家。

假投資專家。

大量出現。

應用場景4,AI生成影片

未來可能出現:

假董事長視訊會議

假CEO指示匯款

假供應商驗證

企業風險急速上升。


對企業主真正的威脅究竟是什麼 ?

很多老闆認為:「我不會被騙。」其實最大的問題不是自己被騙。而是企業系統被利用。尤其是以下幾點更是每日經營營運都會遇到的問題。其中商業間諜是存在的,他們不見得是真的來你公司尋找一份真正對自己是有興趣工作,而是來看看有什麼可趁之機,可以從你公司當中撈到什麼好處。除了薪資之外,還可以間接得到公司可能某些市場有價值的技術與研發。以利他當跳板投誠到新公司時可以作為談判的籌碼。加薪升職都只是一時,重要是持續騙,必且寄生在公司內部,做不出成效之外,編尋找機會。順便從中留意有啥油水可以撈的。身為老闆不得不注意。

一、財務風險

常見案例:

財務收到Email:

「請立即更改付款帳戶。」

結果數百萬匯到海外。

這稱為:

Business Email Compromise(BEC)。

全球企業每年損失巨大。

二、人資風險

假求職者。

假獵頭。

假履歷。這一點小編深有同感,很多人來面試履歷現在都寫的·比較浮誇,但是對於真正做事與拿出成效的時候,卻與履歷相去甚遠。甚至是根本就不會該職位所具備的技術與專業。僅僅只是口頭空口說一嘴的漂亮白話。實際上卻完全拿不出成效。小編在之前的一篇有提到過『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詐騙履歷嗎?應聘人和培育前應該要留意的事』

而這種現象正逐漸日益增加當中。部分假求職者甚至是為了滲透企業資訊,而來公司應徵職務的。

三、品牌風險

許多詐騙集團冒用企業名稱。

例如:

假投資老師。

假加盟。

假代理商。

消費者被騙後:

往往先怪品牌。

而非詐騙者。這更是典型得狐假虎威,狸貓換太子的把戲,將詐騙受害者轉嫁給品牌被害者。而自己早已逃之夭夭。

四、供應鏈風險

供應商帳戶遭駭。

付款資料被竄改。

造成:

  • 延遲交貨
  • 金流中斷
  • 信任崩潰

從商業角度看,詐騙為什麼能成功?

答案很殘酷。

因為他們研究人性。

甚至比很多企業更深入。


他們研究恐懼

例如:

假檢警詐騙。

利用:

  • 法律恐懼
  • 權威恐懼

他們研究貪婪

例如:

飆股群組。

保證獲利。

高收益投資。

他們研究孤獨

例如:

交友詐騙。

感情詐騙。

他們研究希望

例如:

高薪海外工作。

結果卻進入詐騙園區。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值得探討的話題,詐騙為何變成年輕人的產業?

值得企業主深思。

許多車手不是窮人。

而是看不到未來的人。

當一個社會出現:

  • 高房價
  • 低薪資
  • 階級固化

部分年輕人開始認為:合法成功太慢。非法成功太快。於是詐騙產業便獲得源源不絕的人才。這是一個社會競爭力問題。也是企業人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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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詐騙正在企業化?

因為它具備以下特徵:KPI制度,具有每日業績。還有每週業績。甚至規劃了SOP制度,訓練標準話術。嚴格執行標準流程。時不時的進行每個個執掌職務的教育訓練,從新人培訓。再到心理建設,來讓對方習慣與接受這樣的生活。最特殊性的,一找個人努力和成果,甚至還有組織升遷等不同位置。從車手再到組長,晉升為主管,再到地區型經理。頭目化管理的形況之下,還進行了國際化,比如跨國據點。跨國金流。甚至是跨國招募。這與一般企業高度相似。


真正可怕的不是詐騙,而是詐騙比企業更懂經營

回顧許多曾任車手、機房人員與組織管理者的訪談,通常會發現一個共同現象與特徵,他們描述的不是黑道電影。而是一家公司。從一般有晨會再到有績效的要求。然後會有不斷地培訓。如果達到目標,甚至是還會有升遷。也會設立高額獎金。而且還具備組織化的管理制度。當一個犯罪組織開始學習企業管理,它就不再是零星犯罪,而是具有規模經濟的地下產業。這也是為何今日的詐騙問題,已從治安事件升級為經濟問題、人才問題、科技問題與國家競爭力問題。

對企業主而言,最大的啟示不是如何避免被騙而已,而是要理解:詐騙產業的成功,本質上來自於對人性的研究、對數據的運用、對組織的管理,以及對科技的掌握。如果合法企業無法建立更高層次的信任、更完善的治理、更有效率的數位能力,那麼未來所面對的競爭對手,不只是市場上的同業,更可能是隱藏在網路另一端、以企業化方式運作的犯罪產業。因此,反詐騙已不只是風險管理課題,而是每一位老闆都必須親自面對的經營戰略。詐騙產業化的出現,將提醒所有正當經營公司的老闆們,未來最重要的競爭力,不只是獲利能力,而是建立信任的能力

老闆們,你是否做好相關措施與準備來因應詐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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