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描述的篇文,每個老闆幾乎都會遇到的事,經別人轉介紹,或是自己為別人轉介紹。
很多人受所謂的朋友委託或是介紹相關業務,其實背後都有很多的風險。今天這一篇就來談談,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虛擬貨幣事件,作為案例。
有關虛擬貨幣的背景與歷史來由,這邊就不進行說明了。僅針對可能面對的巨大風險,進行深入的探討。早在多年前,我經歷開始募資的那個階段,那時其中印象很深刻的就是其中一個很有名的創投(VC),我們有接觸過,聊著聊著到最後,有一段話我印象非常深刻,就是他是這麼說的:『我們都是追求高獲利,最好能獲利上1000倍以上的投資標的物。』那時我還很單純地,我問對方是什麼樣的投資標的物,可以短時間內成長至千倍以上?
對方回答笑著說,有呀!『虛擬貨幣』,接著他滿臉興奮的與我分享虛擬貨幣對於未來金融業與市場價值的趨勢………….無可厚非的投資的目的是為了獲得報酬,而且還是巨大的回報。但是所承擔的後果與不確定未來的因素,卻是相對比的巨大風險。接著我便於請教的心態請問對方,那你們寧可投資虛擬的東西,也不願意投資實體的案件嗎?
對方接著回答説主要原因是因為好賺獲利高,而且價值與價格在市場上沒有真正的制衡,且也不受政府單位那雙手的掌握,是全球的生意。而且還有很多背後不爲人知的原因。
我心中不禁有所疑問,他這樣說的背後意思,是否意思是自己可以操控所謂的漲幅與跌幅?而販售可能像是雷曼兄弟那種的垃圾債卷給別人?但是包裝好的東西,哪有這麼容易輕易被人識破,總會有人貪圖高獲利且鋌而走險。於是我在與對方閒聊了之後,我就明白,我把目前市場上所謂的創投分成兩種類型。並且列出指標做為檢視標準。
1.投機性質投資,(追求短期獲利、高報酬、低風險,且短時間內馬上就有大錢可以賺,屬於短線就能獲利)
2.控制風險投資,(追求長期高成長、報酬段時間內不看,重點在於穩定風險,他可以有耐心等待不愁馬上就要有獲利,而是看你經營的公司,長期發展潛力)
當時我遇到的就是第一種,有關遇到所謂投資人的那些鳥事,我們之後會在其他有專門的篇幅,這裡就不多加描述。總之,兜來兜去,事後繞了一圈,其實市場上很多所謂的投資機構或投資人,都有這樣的心態,而且為數不少,相當的多。因此經由這家創投的說明與表態後,我便對虛擬貨幣有了更深一層的了解與認識。很不幸地,人在江湖時間久了,總有各種朋友,俗話說:『有江湖,就會有廝殺,有廝殺就會有輸贏,有輸贏往往就是會有恩怨。』截至目前為止,我從踏入商業活動與國際貿易裡已過數十年,我身邊已經有25位被判有期徒刑。大多很相像,詐欺、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為反證劵交易法、貪污收賄不當得標、詐騙等。而且金額都相當巨大,每件都高達數拾億台幣起跳,而其中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經朋友轉介紹或或推薦。
不要懷疑,其實會真正害你的,都是與你非常熟悉的人。有道是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朋友尤其是好朋友。通常都會比較信任,所以既然是你信任的人推薦或轉介紹的,自然心裡就會放下一些戒心和防備。在爆發這件事情之前,其實有不少受害人是我熟悉認識的朋友。其中一位客戶,還曾經跟我買過婚戒,當他還很窮還是個小經理人時,我們就認識,我也很熱心的幫他們這對方夫妻,尋找適合的婚戒與婚戒製作事宜。但很不幸地,受朋友影響與鼓吹,走入了虛擬貨幣的灰色交易地帶。現今也遭到判刑。
朋友之所以為何會影響那麼大,其實主要原因是人容易受到自己願意相信的人給的建議。可能經由朋友的三言兩語,就改變了原本的初衷。其目的只是為了賺錢,然而其中信任朋友也就算了。最可怕的就是被你信任的朋友黑吃黑,而一場「黑吃黑」的背後,其實是制度性詐欺的連鎖反應。
我們這篇就以旁觀者的立場來分析,真實虛擬貨幣的商業加盟,所發生的背後的爭議,來說虛擬貨幣產業,目前的灰色地帶與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
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新聞媒體公開所示),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在檢調單位所偵辦「幣想科技」涉嫌洗錢詐騙案的過程中,原本單純又掌握實質證據與受害人的案件,卻意外牽扯一樁原本不在主線中的額外插曲,意外浮上檯面。而這起被形容為「黑吃黑」的案件,表面上看來,是一名科技公司負責人,涉嫌向幣想業者謊稱可協助完成洗錢防制登記,收取三百萬元疏通費卻未實際作為,因此遭檢方依詐欺罪起訴。隨即當事人雖然立即發出聲明,公開表示自己才是「加盟陷阱的受害者」,但整起事件的性質,也瞬間從單純的刑案,轉化為一場制度失靈、產業灰區、以及人性錯判交織而成的社會型詐欺樣本。
而這不是一個簡單的「誰騙了誰」的故事,而是一條從加盟誘惑開始、一路滑向合規焦慮、最終演變為法律風險的連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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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加盟」陷阱為一開始的第一個錯誤開始,根據對方所公佈的說法,事件的起點,是故事主角誤信幣想公司所提出的「加盟方案」。但其實根本的問題的關鍵在於——虛擬貨幣相關業者,依法本就不得開放加盟。這一點,並非法律灰色地帶,而是明確的監管紅線。
換句話說,從「加盟」這個詞被提出的那一刻起,這筆交易本身,就已經存在結構性的風險。只是,多數身在其中的人,往往不是不知道風險,而是選擇相信,而法律知識不足的後果,就是會受信任的人欺騙,尤其是你遇到困難時,對方跟你說『他有門路可以解決』時,就要特別的留心與留意。因為這有很大的機率是『假的』。最常見的就是以下幾種說詞。
我有門路,可以處理,但是要XXXXX…………….(一堆敘述)
我這件事已經就有處理過,因此通常處理這種案例喔要XXXXXXX……………..(把邏輯講的好像真的有這一回事一樣)
這個很簡單,只是晚一點補齊程序罷了,你只要XXXXXXXX…………….(説的自己好像認識很多人,很有辦法。)
這正是灰色產業最典型的誘因結構,用一個「尚未完成,但保證能完成」的承諾,換取高額資金與時間成本。而如果你開始誤信之後,開始合規經營,反而成為了你最沉重的負擔,值得注意的是,對方在聲明中反覆強調,他在實際經營過程中,選擇的是「嚴格依照法規」。
他讓員工考取相關證照、接受長時間培訓,並在近一年的期間內,自行吸收租金、薪資、裝潢與權利金等固定成本。最終還自己墊錢,講述自己目前累計虧損金額超過五百萬元。而這一段敘述,點出了整起事件中最諷刺、也最具社會意義的一個現象,在制度模糊的產業中,走在法律邊緣的人,往往死得最快。只因為走的不是正道。
而因為當產業本身尚未完全被規範、卻又高度仰賴「關係、速度與話術」運作時,合規者承擔的將是更高的時間成本,更長的資金回收期,以及無法用「走捷徑」來止血的現實壓力。這已經不是單單憑著個人經營能力高低與好壞的問題,而是產業結構對真正在誠實經營的經營者極不友善。你換個角度想,你每次都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車,讓其他人車輛通過。而有一個人,無視規則,每次都幾乎是闖紅燈或是根本就忽視紅燈,突然就直接衝出去,或是加緊油門催下去。而當發生事物時,每次這個不守規矩的人都像沒事一樣。既沒罰錢,也沒任何處罰。你親眼看見,你會作何感想?
是會跟隨對方,把對方的故事,在心中演成一篇勵志故事?目標要成為他(選擇打不過對方就加入對方)。還是會站在法律與法規的那一面,即使想要做還是會三思而後行(選擇正義公理的那一邊)?
這是一個困難的選擇,因為往往很多在金錢的誘惑之下,就不慎掉入陷阱,甚至是扯上官司,刑事訴訟後,官司纏身對一般商業活動來說,並不是很值得稱讚的事。之後會有機會說說,關於官司那些婆婆媽媽的事。這裡就不多說。其實開放加盟,並不是什麼萬惡之淵。因為加盟這個商業模式,其實起源很早,不同的業種當走向資本市場時,給投資人最後會青睞的,其實就是可大量複製化,且放大後優勢與利基會跟著做強。這才會有意思,才會有讓人願意付出加盟金的誘因。而加盟金差額,是一個足以引爆衝突的關鍵細節,也是無數其他業者最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方。而整起事件的黑吃黑,真正的爭議開始失控的節點,就在於加盟金的巨大資訊不透明的落差。根據當事人公開表示,他實際繳納的加盟金高達350萬元台幣,而幣想公司對外宣稱的加盟金,卻僅有50萬元。宣傳與實際就相差了7倍。而這中間高達三百萬元的差額,成為後續一切衝突的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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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實務上,這樣的差額意味著兩件事之一
(1)交易條件存在不對等資訊(ㄧ開始就設立不公平的條件陷阱)
(2)資金用途本就游走在不可明說的地帶(所以才有機會灌水)
不論是哪一種,都足以構成高度風險。當事人依照原先承諾,發現資訊不對等之後,要求退回中間差額時,卻在這時遭到對方恐嚇「不要得罪我們」。而這一句話,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商業糾紛,而是權力不對稱下,赤裸裸的壓迫語言。甚至有帶有威脅、警告的用意與語氣。而即使皮賴臉的磨來磨去,半推半就的情狀之下,對方願意以白紙黑字簽名做為表證。也僅是灰色交易的典型場景之一。雙方最後雖然談成以三期方式償還,但對方卻要求當事人在「白紙上簽名」。而這個細節,在任何一個熟悉商業風險的人眼中,都是極其危險的訊號。
不要在你不清楚對方的用意與法律是否有效,對你的權益有什麼損害時,就簽署一份文件。除非專業律師有看過,但是首先條件是,你的律師是良善的會懂的保護你,並且為你著想的。關於選擇聘用律師那些注意事項,之後會有專門的篇幅詳述,對於選澤律師事務所,你應該要留意的哪幾件事。在不明白的情況之下,被強迫白紙簽名,象徵的不是信任,而是風險完全單向轉移。陷阱的表態,風險象徵性的增加。代表了你交出了法律解釋權、你放棄了未來舉證的主導性、你把自己置於「任人填寫結果」的位置。
在灰色產業中,這樣的操作並不少見,因為它能讓所有模糊的承諾,隨時被重新定義。有一點可以提醒的是,合約與簽署的文件都有所謂的法律條款審閱期。法律上也有明文規定多長時間,而如果對方不給你仔細了解與研究的時間,通常就背後就有不想讓你知道的秘密。在這案例當中,根據新聞媒體所描述,其實這家虛擬貨幣廠商一直在針對取得政府牌照這一件事情上,遇到了巨大困難。也就是說正努那一雙看不見的手,其實在決定要發牌照給哪間。所以如果能被政府核發牌照,那就代表了政府為你背書,虛擬貨幣經營是完全合法化的。你說這餅高達數十億的大餅難道不香嗎?因此當得知困難後,黑吃黑的計畫便油然誕生。
檢調偵辦這樁洗錢詐騙案時,意外查出一起黑吃黑插曲。士林地檢指控,該名公司負責人當事人,謊稱能協助對方完成洗防登記(合法牌照),向業者收取 300 萬元疏通費卻未採取行動,因而遭檢方以詐欺罪起訴。而對方還真的相信了他,給他該筆金額。我們用數學來換算一下他的商業模式。
(1)當事人付了350萬加盟金
(2)實際上業者對外宣稱加盟金只有50萬元
(3)當事人發現了自己被當盤子了之後,想要拿回多付的300萬,卻最後被對方恐嚇。因此在後來發現對方其實想要通過洗防登記(合法牌照),假藉「認識金管會證期局長弟弟」名義,聲稱能協助幣想順利通過洗錢防制登記,以很有道義的方式與名義,說自己有認識金管會主委的親戚。有關係可以幫忙疏通(關於我跟誰很熟,我認識誰誰誰,可以幫你的那些事),但是要300萬元的疏通費。向業者索討疏通費,每月100萬元,3個月共收取300萬元。然而錢收了,卻完全沒有去辦任何事,最後連該公司也成了受害者,檢認當事人的行為已構成詐欺罪,將他一併起訴。
因此350萬 – 300萬(疏通費) = 50萬實際加盟金,這筆帳當事人還算的有道義,沒多要。僅僅是想拿回中間加盟差額的錢。這就可以說明其理由與動機。單單從「想拿回自己的錢」,到背上刑案的距離。最令人唏噓的,是當事人雖然在聲明中反覆提到的一句話:「我只想要回自己的錢。」但在法律世界裡,動機的純粹,並不能抵銷行為的風險。當金流、承諾、行動之間的界線不夠清楚,當「協助疏通」被理解為「影響程序」,事情就會從民事糾紛,快速滑向刑事責任。於是,一個原本自認為是受害者的人,最終成為被起訴的對象。而整起事件,也因此被外界形容為「黑吃黑」。但若從更高的層次來看,這其實不是黑吃黑,而真正現實的是一個灰色制度,吃掉了所有相信它的人。
而這卻不是單單個案,而是警訊。這個案例,真正值得社會深思的,不在於誰說了謊,而在於
為什麼這樣的加盟話術,能長期存在?
為什麼合規流程,會成為少數人的負擔?
為什麼產業監管,總是在事後才介入?
當一個產業的規則不清楚、邊界不透明,最終一定會出現三種人:
(1)明知違法,卻賭不會出事的人
(2)半信半疑,卻被推著往前走的人
(3)想守規矩,卻被制度拖垮的人
而這三種人,最後往往都沒有贏家。
一場官司,映照的是整個社會的風險教育不足
對方在聲明中形容自己「身心俱疲,深感無奈」。這樣的情緒,或許不只屬於他一個人,而是屬於所有在灰色產業邊緣,試圖相信「有人能搞定一切」的創業者。這起事件,應被視為一堂昂貴但必要的社會課,當一門生意需要靠「不能說清楚」來成立時,它遲早會用「說不清楚」來收尾。身為老闆的你也有類似誤信朋友或是被類似欺騙的真實故事嗎?歡迎您投稿,共同維持社會良善風氣與正規的商業環境,負起社會責任盡自己的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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