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產業秘密 > EP42-關於政府所謂的補助那些事和那些不願告訴你的秘密(1)-背後的潛規則

EP42-關於政府所謂的補助那些事和那些不願告訴你的秘密(1)-背後的潛規則

政府補助的背後秘辛與詭譎怪誕的幕後真相

今天本篇就講述最近台灣政府的相關單位補助背後的「秘辛」,其實不神祕,可以從文化部補助爭議到台積電投資對照,來進行制度上的拆解、審查權力與產業信任危機

身為老闆的你是否也曾經公司發展,或是研發費用造成公司開銷大,因此躊躇不前? 是否也考慮過要申請政府補助,來幫助你的公司成長嗎?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與計畫,或是老闆你現在就已經在申請,或使申請過的經驗。無論是最後有拿到補助或是沒有拿到。本篇都是為了節省你的時間而撰寫的真實經驗與案例。這裡的案例是從客觀的角度來做第三方視野的位置,來敘述政府補助的那些不願意告訴你的秘密。首先當一般人尤其是新創企業來說,資金上的需求往往是常常煩惱的主要問題。畢竟註冊資本額就這麼多,人事費、房租、相關勞健保與勞退還有水電、甚至是瓦斯和產品原料進貨的成本。這些都是每天營業就要遇到的難題。不得不面對,如果還要額外架設官網,做線上購物平台,註冊商標與設計產品,還有要面對社群等等。光是這些就其實都是隱藏版的費用中小企業更別提要自主研發與邁向轉型發展。在資金範圍有限的情況之下,可以說是難上加難。因此政府的鼓勵性質與補助,原本是一種美意。希望能幫助在地化企業發展具有前景與發展未來的產業。然而當美意變有心人事曲解和審查制度並沒有隨著時代需要與演進,有所改變與更新。弊案與不公便經常性的發生。因此當人們在社群媒體上談「政府補助的背後秘辛」時,往往想像的是某種單一陰謀。少數人把持審查、用納稅錢交換政治或人脈利益、把補助當成私相授受的提款機。然而,綜合近年可查驗的官方文件、補助名單與制度規範來看,台灣政府補助的「詭譎」更常來自另一種現實,制度目標模糊、審查專業與實務距離、績效評估難以量化、資訊公開的格式不足以被大眾理解,再加上短影音/剪輯式輿論的放大效應,共同把補助推上「看似黑箱」的位置。這種失靈不是某一個部會的專利,但最近卻在文化補助上顯得尤其尖銳,因為文化客觀上難以用單一KPI(如播放次數、票房、轉換率)判斷「價值」。有 關KPI這件事,我們之後會重複提到。

本篇文章主體參考實際發生之社會新聞,以「可公開驗證」的資料為基準,重述相關影片所指涉的爭議脈絡與制度結構。包括歷來政府單位和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公告的補助名單、評審名單與金額(例如108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案)、文化部對「利益迴避」指控的官方回應、以及國發會(國發基金)針對「張忠謀先生對於當初政府投資台積電時,政府所持股幾乎要被賣光」做實際實務上的對比。補助制度的真正風險,不只在「有沒有貪腐」,更在「當制度無法把價值與責任講清楚」時,社會會用最粗暴的方式(道德憤怒、陰謀論、斷章取義的數字)填補理解空白。對經營者與政策設計者而言,改革要點也因此不是把「補助」一刀切掉,而是用更精準的治理工具把不同目標分流:藝術實驗、文化平權、產業化內容、國際化推廣、人才培育,分別需要不同的審查語言、風險分級與績效框架;同時把「利益衝突」與「資訊透明」從公告名單,提升到可被再利用、可被外部稽核、可被一般人看懂的層級。

相關新聞影片來源與分析摘要表

關鍵發現(可驗證) 何以重要(對信任危機的解釋力) 主要來源(摘要)
文化補助的「名單、金額、評審」多數可在官方平台被公開查到,但公開的呈現方式仍不足以讓大眾理解「為何補助、補助換到什麼」 資訊存在≠透明:若缺少決策理由、衡量指標與脈絡解釋,輿論仍會把「看得到的名單」解讀成「看不懂的黑箱」 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公告108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案:載明發佈日期、補助金額、評審名單與效益評估表下載;文化部表示各項補助名單與評審名單均有揭露
在「輻射魚市70萬補助」爭議中,可驗證的事實包括:補助類別、金額、公告時間與評審名單;而「低俗/不該補助」屬價值判斷 這是典型「事實可查、價值衝突不可消失」的案例:制度不一定做錯,但若缺配置解釋與風險溝通,仍會被輿論當成浪費 官方名單載明「輻射魚市」獲補助70萬、公告於2019/06/18,並列評審名單;媒體彙整輿論爭點與政治人物批評(如播放次數、納稅錢浪費論)
關於「兒童電視節目補助未利益迴避」指控,文化部官方回應:政風處與廉政署調查「查無不法事證」,並稱評審委員已依規定自行迴避且簽切結書 這揭示信任斷裂的第二種核心:即使「查無不法」,社會仍可能質疑「自己審自己」或「看不到調查細節」 文化部官方新聞稿(2023-10-03);主流媒體轉述文化部澄清與主張
很多補助要點明示:審查委員迴避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並適用文化部的「迴避及保密」規範與切結書。對是對於實際上所提出的意見卻無法做有效的佐證與提出可參考的依據來源。 代表制度設計者並非不知道風險;問題更常是「規範與實務的落差」與「外界看不見的程序」 例如文化部補助地方藝文場館營運深耕發展作業要點:明載委員迴避、保密與簽切結書、審查項目等
「政府把台積電持股賣光」「應花兆元買回」等說法曾引發輿論;國發會公開澄清:1998-2005曾釋股,2005後未再釋股;並提供股數、股價、股利等數據 這是一個重要對照:同樣是公帑介入,投資型工具可以用財務回報與股權治理說話;而補助型工具若欠缺可理解的績效語言,便更易被陰謀化 國發會(國發基金)澄清公告(發布日期2023-10-30);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整理釋股跨政黨時期與張忠謀「不要再賣

政府補助的背後審查的機制,其實是決定性的關鍵。小編就曾經替公司申請過許多政府補助案,所以各種遇到的奇耙經驗也可以說是蠻豐富的。怎麼說呢?在很久之前,當時還沒有政府鼓勵新創等政策出現。因此補助案並沒有很普級。這是為何呢?因為那時候的申請文件非常複雜,而且要簽一堆的保證文件,比如提供的相關財報與公司資料必須是真實且可信的。如果查驗後發現偽造與造假,政府將追討回原本補助的款項。而且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政府該單位是會強制執行要你繳回補助款。所以其內容與細節面非常多。接下來我們就會一一道來細節內容。

首先很高興老闆們有耐心看到這裡,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通常在前面1/3就會忍不住往下跳著來看與吸收新知,但是我們必須從基礎打起。基礎就是,政府的補助款究竟是什麼樣的性質款項 ? 是給誰可以申請 ? 中間的流程又是什麼 ? 哪個單位最適合你 ? 勝率最高 ? 而什麼性質的政府補助千萬別萬去碰,因為你不僅申請不到,還會把公司的重要資料與機密洩漏出去給其他有心人士知道。小編的公司就曾經蒙受到這樣的待遇與所謂的不對稱競爭。廢話不多說,我們就一拆解政府補助款的計畫書與申請須知等必要項目。

申請須知是計畫的地圖

每個計畫都一定會有所謂的申請須知,申請須知就好比是一個地圖,讓你知道你位置在哪裡 ? 你的公司性質現在這接階段發展適合申請該計畫嗎 ? 公司的條件是否足以已足夠資金來完成該計畫 ?

以上這些都是一開申請時,就必須要先做的功課與分析,如果冒然的就投入該補助計畫,可能會導致許多額外的挫敗。所謂的挫敗有兩種,第一種就是你寫的不好,不具任何創新性 ? 而且你的研發標的與補助項目與政府申請須知有所違背,甚至是不符合申請條件。那麼你幾乎有99%會被在審查的階段就被刷掉。更不用說到簡報的審查了。但是好處就是當你已經知道自己計畫的缺點時,你有修正的機會與空間,那麼下一年度還是很有可能申請到。而第二種就是你他媽的真的超級強,各方面都具備優良的條件。但是但是偏偏遇到不懂的審查委員。千萬別以為所謂的委員都很專業。事實是很多委員都是到了最後一刻才大致翻閱你的計畫書,換句話說,就是根本沒看完,也沒看懂。只用了個皮毛用自己常裡的知識與既有侷限的判斷來審你的研發計畫。你說你會過,那除非如有神助。不然其實機會渺茫,而且很多時候其實需要運氣。我接下來會講好幾個真實的案例,小編的公司教育訓練裡的經典範例。供給各位老闆們參考。

所以真正會過件的真的比較厲害 ? 還是他公司體質真的比你來的強 ? 其實並不盡然很多時候評委的角度和你的角度是截然不同的面向。委員們只能憑著他自己的感覺來判斷。對~! 你沒聽錯,就是憑感覺。為什麼會這樣說呢 ? 如果你之後有收到過委員的意見函文時,有些人會氣得跳腳。覺得被冒犯與遇到門外漢的經驗。別急,這個時候,其實要仔細冷靜下來評估一下為何委員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應該要怎麼巧妙的化解,才是智慧的處理方法。在這裡不是說所有的委員都是這樣,也有非常認真的。但是~~~~那時極少數。

絕大多數的委員都不會仔細的看過你的計畫書,你會發現他問的問題,其實你的計畫書裡都有寫,而原本計畫書裡你沒寫到的甚至是沒編列的預算,卻莫名被欽點這個項目很重要。講白些,就是在挑你毛病與找你沒寫清楚的地方。所謂的沒寫清楚其實意義非常模糊,因為什麼是不清楚 ? 是那些不清楚 ? 是聽不懂得那種不清楚 ? 還是因為缺乏專業看不懂因此說你寫的不清楚 ? 還是最糟糕的就是他有意想抄襲你的創新,但是發現裡面有東西你沒寫到,而他卻想知道。因此他刻意說你寫的不清楚。就是要讓你把公司商業機密都講出來,然後他再來看心情來評估。這種行為說白了就是你被白嫖了。委員是恩客,而你寫的計畫為了要拿政府輔助的錢,只能讓委員於取予求。到最後秘密對方都知道了,你的案子卻沒過。給的理由千奇百怪。幾乎各種荒謬的理由都可以拿來當成藉口。在商業計畫與策略,本來就沒有一定100%完美的計畫書與計畫案。這一點身為老闆請你一定要記得。那種會有保證的,不是最後跟詐騙有關,就是因為這件事本來就是可以做到的商業邏輯。政府保證,不見得是真的。因為政府補助申請須知裡面有一條,如果你有仔細閱讀的話。其中有一條是,如果政府單位經費用完,或者是因預算等其他任何因素造成經費不得以之情況下。政府補助該項目,有權停止也就是你即使通過了,也無法拿到錢。你就是變成整個計畫要100%自籌了。

通常申請須知裡會有非常清楚的條件與規範,還有該計畫的審查流程等細節。因此若現況完全符合該計畫條件,便可以申請。但是裡面還是有非常多的陷阱與不成文的地下規範。讓我們接下來細細逐一拆解。

陷阱一,要申請的補助款金額必須小於申請公司的自籌款並且小於資本額

這是第一個陷阱,非常多人不知道,假設有個政府補助計畫裡寫最高可以補助500~1000萬元,這時老闆看到了就萬分欣喜,以為政府可以給你500~1000萬的補助款做創業和研發用。如果你這樣想酒基本上太天真了。實際現實是你的公司實收資本額是多少? 如果你的資本額只有500萬。那麼現實是,你最多可能申請的就是250萬補助(補助佔50%),自籌款250萬(自籌也佔50%)。但是我實在告訴你,若你照以上這樣寫實在過於理由。是幾乎不會過的。除非審查委員非常喜歡你的案子或是喜歡你的個人魅力。不然正常來說可以說是不會過案。真實的情況是補助款僅能最多49%,也就是245萬元的補助款。原因目的在於不超過50%為原則這當中有的會包含50%喔。並不是每一個計畫案都可以允許你寫50%對50%的會計核銷經費比例。因此最保險的做法為49%。而且有一個會更讓你頭痛的是,有些委員會想方設法的砍你預算。也就是說你寫計畫書是寫49%補助款。等到他如果通過,但是補助款比例下降到32%甚至更低。你的負擔會變的非常沉重。讓我們來計算一下數學,如果你的資本額是500萬元不變。申請的計畫原本補助款為245萬(49%),自籌款為255萬(51%)。這時通過了但是下降到32%,等於是僅給你160萬元。而你的自籌款從255萬,上升至340萬。多了85萬元的成本。間接提高了你的週轉金約17%,而且更麻煩的是你不能按比例來分配該計畫的會計經費項目。有的計畫在核可後,為了怕你財務出現困難導致無法完成該計畫,會要求有額外的履約保證金。要你去銀行開立提供才可以順利撥款。雖然有些有這樣的條件並且會把他一開始寫在申請須知裡。有些會寫得非常清楚,第一期補助款補助的20~50%。但是現實是鮮少的老闆會仔細看,因此當沒有估算到成本的時候,加上保證金,我們在來計算一下數學

現在通過後為補助款160萬元,依照補助金額通常會分成兩期,期中和期末。你必須要額外提交履約保證金32萬~80萬元。然後再加上自籌款的費用。等於你要總共有372萬到420萬元一個補助案計畫的經費就可以佔掉你公司實收資本額500萬元的74.4%~84%。而且還有很多隱藏成本可能還沒有計算到。而保證金就是要確保你可以如期完成結案,才會歸還給你動用。若你的計畫時間為6~12個月。那麼你這6個月至1年來就等於有32萬~80萬是無法週轉的。也就是所謂會計所講的死錢(沒有產生營收的錢,形容不動就像池塘裡的水一樣靜止的意思),對於經營企業來說,能活用資金未公司帶來營收,才是經營之道。因此如果依照以上的提件來看,這32萬~80萬就等於是被政府扣走的錢。

或許有人會說,不是有利息嗎 ? 你存在自己銀行的錢確實利息是歸你,但是政府補助款,通常都是專款專用。是需要額外開立銀行帳戶的。這時帳戶內的所有利息,你事後都要上繳國庫。就是這麼計較與嚴苛

陷阱二,該政府公告的補助款有特定產業與背後的隱藏版KPI指標

99%的老闆們壓根都不知道,自己所經營的產業與行業在政府機關的眼中是什麼 ? 是可以好好利用來替自己宣揚政績的行業 ?還是眼中的夕陽傳統不被看好的產業 ? 又或者是對於地方建設有幫助有稅收,所以看在企業在當地有貢獻度,可以繳很多稅因此會特別歡迎 ? 可以留心觀察,其實不同的地方政府與縣市,老闆們你仔細看你所處的縣市,這個縣市什麼行業業種最多,你就可以知道該地方對公司的註冊出生地影響會有多大。小編這邊舉個例子,有一個台中與雲林和彰化那邊的金屬加工業的老闆,就曾經講過它們公司打算要轉型與擴編新廠房。用於面對國外要求的碳稅等綠色環保要求。但是卻始終沒有辦法得到當地政府的核准與支持。原因在於在台中與雲林彰化這樣的地方,工廠林立,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汙染。因此當地政府普遍希望產業自然凋謝與出走,來維持平衡因此當你不夠大不夠強時,政府機關是不會重視你和具有遠見的為該產業注入活水。以金屬加工業長期的低迷,還有勞工做三休四的排班來看。為何會這樣呢 ? 就是當地政府對於該產業的刻意為之與背後對你行業的眼光有所不同的實證。

最後這位老闆,廠也擴建了,設備也買了。卻得不到實際用電的保證。這對生產加工來說,是非常沒有安全感的。雖然他努力要求與爭取台電的電力,但是最終得到台電的回應,我現在給你這樣的電力,但是我無法向你保證缺電時是否還能提供穩定的電力。缺電時會需要優先提供給台積電使用。其實某些產業尤其是半導體周邊,政府每年都給非常多至少上億元的補助經費與土地使用減免和研發抵稅等優惠措施。這些你不是他的產業,便很難取的該補助與得到資源。

而所謂的KPI指標,指的是假設這個政府補助案預算是3億元。但是我希望能數字好看幫助最多家數。而採取最低補助%來做審查的話。讓我們來計算一下數字,如果報告上寫著本政府……..案實質假設協助了1000家公司。那麼平均每家是30萬元。而如果我要數字好看變成1萬家公司,那麼實質上平均只能拿到3萬元的補助。但是1000家與1萬家,哪個數字會比較好看 ? 您說的沒錯,答案結論是1萬家會比較好看。在每件政府補助的背後都牽扯到實際的背後KPI績效數字。因此當要申請新的預算時,往往都會呈現上一次的成效。所以為什麼要那麼多錢編列這些錢的預算目的。其實就是因為數字好看,在行政院與立法院裡可以有明確的政績交代。在疫情時,小編就有幫公司申請過補助,你沒猜錯,就是3萬多元。當時幾乎普遍拿到的公司都不超過5萬元。除非你公司規模夠大才有機會。因此在這樣的背景條件之下,KPI指標成為了該政府補助計畫背後,不可以說的秘密。他不會告訴你因為我要數字好看,好讓我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可以有實質佐證出來。至於誰真正需要 ? 那些產業與技術有前景都不是我在意的方向與目的。

通常政府有想給的特定產業,比如文化部補助就直接跟文化相關。表演藝術、展覽會場、時尚服裝米蘭參展等等,甚至是歌詞作曲還有電影等創作都算。因此如果你是從事生技業。那麼你就來錯了計畫單位。每個政府部門所推出的補助款與計畫案都其實各有目的與排他性。雖然普遍表面上說沒有行業限制,但是當你涉獵過去幾年所公告的相關受補助的公司,不難發現,其營業項目有高度的相似性。舉電腦公會來說,凡是他的會員基本上都是他的對象。所以幾乎都是電子業相關的上中下游可以申請的到補助。這跟你計畫寫的好不好完全沒關聯。而是在一開始這個補助計畫就是設計給某些公司申請的只是不湊巧的被你看見。

但你不是他自己人。

小編曾經聽過一個委員背後親口講,不要對中小企業那麼好,給那麼多錢。意思意思給一點就好了。你給他那麼多其他公司怎麼辦 ? 而且讓人寒心的是老闆你註冊的公司所在地,是否會有排斥外縣市的人來任職與工作。就曾經有過小編當時在宜蘭申請計畫,就被宜蘭市政府該補助計畫單位人嘲諷,你是XXX人,幹嘛來我們宜蘭搶補助。留給我們在地的公司漢人啦。但是當時繳稅的所在地卻是在宜蘭。非常困惑與訝異即使設立在當地。是不是當地人也會有差別待遇。非常讓小編感到不舒服,最終在這樣的冷嘲熱諷之下,老闆最終把公司遷址到其他縣市去了。若老闆們有看過小編之前的另一篇你所經營的公司或店鋪,會受限於國家與政府相關機關部門嗎?(選擇的出生地不同,結果也是不同)還有成為經營者之前,你知道誰是你的老闆嗎?(如果搞不清楚,很有可能會經營失敗)這一篇的話,我想你應該知道小編在說什麼 !

因此因為這樣的潛規則之下,雖然表面是不限制產業,但是你會發現通過的相似性除了很高之外,資本額通常差異極大。這裡必須要說一個非常經典的案例。那就是補助款資本額大小是否會有關聯 ? 這個案例為什麼非常經典,是因為A這家公司資本額實收高達50億新台幣,B公司實收資本額8億,C公司實收註冊資本額2億。結果這樣也算是中小企業。原因是聘僱員工常年人數沒有突破200人。這三家的資本額加總起來達60億新台幣。三家的營業額總額大約30億左右。真正讓人驚訝的是,這樣的資本額也來跟中小企業來競爭補助計畫案。然後戲劇性的分別拿到150萬元。讓我們來計算一下數學30億營收對上450萬元補助款,平均是667倍的比例。試問老闆們你剛好申請的補助計畫案,這三家分別來搶你的名額。你要怎麼跟對方比 ? 拿什麼來比 ? 一般來說,中小企業鮮少有這樣資本額而且不成比例。因此這回歸到了是誰審查 ?  為什麼要給這樣公司實收資本額的公司補助呢 ? 其實背後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它的風險比你來的小,而且在我的投報高的情況之下這個投資是划算的。而這不是小編我講的,而是其中當任過委員的自己親口講出來的。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寫的計畫書再好,對委員來說也僅僅是來陪考的。因此在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之下,小編常常勸老闆不要再投補助計畫案了,不僅浪費時間還白白把商業秘密告訴他人。

陷阱三,所謂簽了保密協議,但是委員就真的會保密嗎

這其實跟操守有關,小編公司曾經在國外有重大發現,欲帶回國研究與求助於政府機關單位。最終這單位是工研院,一般人聽到工研院都會覺得是技術非常高的機構。但是這個真實案例,卻從此讓小編的老闆對於工研院感到失望與拒於門外。事情的原委為帶回國研究後,再經由個政府單位的輪流諮詢後,工研院最終給了我們答覆是無法承接該案件。當時的礦物是金剛石與剛玉,希望能透過工研院來協助開採,提升技術能力。沒想到再提供相關資料與研究報告之後,最終以無法承接該案件為由結束。本以為事情最終就到此為止了。一年之後,有個單位從工研院獨立出來開設一間民營的公司,主題就是做實驗室金剛石的營業項目。而且一開始資本額就高達5000萬元。可以說是資源充足,金錢也充裕。但是就引起我們老闆的注意,原因是這不就是我們當初提出的研究標的和需要協助的內容嗎 ? 怎麼會在對方這裡出現 ?

而裡面就是有當初在工研院裡的學術教授,擔任委員。最終獨立出來成立公司來與民間競爭。其實這是非常欠缺職業道德的表現與行為。但是在巨大的利益之下,你難保委員就不心動而拿你的計畫書內容和技術開設一家公司經營嗎 ? 而如果對方資源又比你來的多的情況之下,那麼你的勝算可以說幾乎是0。雖然目前的政府計畫案裡都明確地載明說,委員們都有簽屬保密協議等。但是卻從來沒有出示過與表示真的有簽署的佐證。這讓審查委員等於拿到了免死金牌。

審查委員的免死金牌

首先我們假設審查委員都是用意良善的,但是所謂的免死金牌是委員所提出的意見與憂慮或是理由,是無須佐證與提出相關證明的。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覺得這件可以做就能做,我覺得有風險不能做,就是不能做。至於理由,無須理由委員也不會因為自己的錯誤判斷和主觀意識而需要付出任何責任。在這種無須負責的情況之下,要換成是你,是不是拿到了超級瑪利歐的無敵星星,一路不需要顧慮毫無忌憚的往前衝就對了 ? 如果你是這種想法的話,那麼可能你會撞的頭破血流的也不知道為什麼始終沒過計畫核准。更別提是進步與修正公司經營方向。所以簡單來說,申請補助計畫是一種公司戰略,決不能依靠政府與學校老師教授的紙上談兵的理論。雖然必須誠心地說,政府單位裡也具有非常頂尖與願意做事的人。但是有個前提,你必須需要有心理準備。那就是非常頂尖與願意做事的人佔極少數。根據公務人員的流動比率,近幾年年年升高。有興趣報考公務人員有偉大志向的,不妨先聽聽以下新聞裡不少曾經擔任過公務員的前輩,他們的想法與在公家機關的相關實務經驗。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其實很多都非常有理想和抱負,想改變國家與和具有某種憧憬,但是人人稱羨的鐵飯碗,並事實是非你所想的那樣美好。尤其是政府相關補助計畫經費龐大,事多錢少,事情繁重且責任壓力大。通常一個計畫案,相關的公司來投案件,通常都高達上百家,有的屬於中央型的更會達到千家以上,而且是在一個特定的時間,通常是快截止日的前三個禮拜,投遞的公司數量會呈現指數級別的數字成長。而一個單位的公務員,包含外聘的臨時人員和簽約聘用的人數也非常有限。平均一個人要被分配到至少50~70家。有的甚至更多數量。在這種極大的壓力之下,對每一件都必須非常細心,要核對公司的相關內容與文件是否正確,有沒有漏件 ? 公司所填的計畫書內容,數字有沒有填錯 ? 經費編列是否合乎規則與計算正確。而這些都是屬於人工審查。表面上政府在幫助公司,但實質上卻收到了很多新創意和點子。然後跟著就像選美那樣,評審委員一個個的憑感覺來進行判斷。

計畫書就好像是在選美這件事,其實這個比喻並不過份,因為如果你最後收到很瞎的公文內容,告訴你一個你看不懂的理由時,其實別氣餒。因為很多理由都是公式化的理由,最常見的就是XXXXXX這個部分描述與敘述不清楚。而這個可以幾乎都適用於全部的計畫書。所以計畫書選美就是在選一個評審委員根據自己的喜好認為誰最美,再加上其他附加的加分條件。比如這家公司營業額高達10億元。註冊資本額也有2億元。員工人數又很多,然後客戶見證等使用又是上市櫃公司。這個時候在多粥少的情況之下,就會選擇最安全的牌。而並非是最有產業價值與最具發展潛力的行業。更別提真正需要政府協助的產業與行業了。如果你是剛剛所描述的公司那樣的條件,也千萬別得意。因為如果這時出現一群跟你類似或比你還大的公司,註冊資本額高達前面所說的案例50億元,營業額高達30億元,但是員工人數偏偏在條件內的中間100~150人上下。他計畫書裡還要徵新人30人。這時候你們兩家競爭補助金額最高300萬的案子,在經費有限的條件之下,你覺得誰會有機率勝出 ?

答案你猜得沒錯,評審委員確實就會選擇50億元的那家。因此這也是中小企業和上市櫃公司資本不對稱的競爭。而如果對方沒有上市,但是資源又比你還多的條件之下,要勝出其實真的非常困難。除非你的計畫真的非常有創新性與前瞻性的發展。不然其實在專業上既看不懂,實務經驗又欠缺的評審委員來審查,這個情況的話。他很難判斷你的計畫書好與壞。因此到最後寧願選最安全的牌,也會捨去具備創新與發展性的公司。小編找了蠻多的資料,會有講述到背後的秘辛與素質等情況的,有興趣地不妨觀看以下第三方的意見與不同看法。台積電當初創立的時候,就是曾經遭遇到以上的所有情況。才會有創辦人張忠謀後來所說的,政府投資台積電,當初是心不干,情不願的原因。背後因素就是也曾經經歷過以上這些窩囊事。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以下我將舉最近補受爭議的文化部補助案來做比較

兩個文化部補助爭議案的比較,一個是價值衝突,一個是治理信任案例脈絡

本文選用兩個具代表性的文化部補助爭議作比較

案例一:108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與「輻射魚市70萬」爭議

第一案是「108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案-創作樂團類」中的「輻射魚市」獲補助70萬元,後在2026年因專輯曲目名稱與內容引發網路爭議。此案的關鍵在於,制度面資料高度可驗證(名單、金額、評審),但社會爭點主要是價值判斷(什麼是文化、什麼值得補助)與效益指標(播放數是否應作為補助正當性的核心)。我們先把可查驗事實釘牢:在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公告的「108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案-創作樂團類』獲補助名單」中,頁面載明發佈日期為2019/06/18,並列出各團體與補助金額。其中,「輻射魚市」被列在「創作樂團類-專輯」類別,補助金額70萬元;同一頁也公告評審名單,依姓氏筆畫排序共有8人,並提供效益評估表PDF。此外,該案公告頁面顯示「個人(自然人)總獎補助金額為24,650,000元」,這能被拆解為:專輯類32組各70萬(22,400,000元)加上EP類15組各15萬(2,250,000元),合計正好24,650,000元。這種「固定額度、分組補助」機制,意味著制度設計者在此類補助並非逐案討價還價,而是用「類別+定額」控制行政成本與公平性(同類比較),也降低「可被關說的彈性」。但爭議在2026年再度爆發,是因為社群平台將專輯曲目中的高衝擊內容與「文化部補助」直接綁定,形成「納稅錢補助低俗」的情緒框架。主流媒體整理的輿論戰點包含,網友在Threads質疑、政治人物在節目中批評、並以播放次數換算「每聽一次要花多少納稅錢」等方式,將補助正當性簡化為市場指標。而真正讓人仔細聆聽讓許多人不解的是,為何把歌名取名為玻璃睪丸

這裡出現一個典型的「政策語言落差」

  • 補助制度語言:扶植創作、提升製作品質、支持生態多樣性(尤其樂團類、EP類,往往被視為新秀或非主流路線的入口)。
  • 輿論審判語言:可被接受的文化=主流、體面、可上電視;可被接受的效益=播放數、票房、知名度。

第二案是立委召開記者會質疑「兒童電視節目補助未利益迴避」,文化部官方回應「查無不法事證」,並稱評審委員已依規定自行迴避且未參與評分。此案的核心在於,爭點不是作品好不好,而是程序正不正、是否存在利益衝突、以及外部能否信任調查結論

當兩種語言沒有「中介翻譯」,爭議必然變成人身攻擊或陰謀推論,不是說審查委員品味「妖魔鬼怪」,就是說背後一定有關係。這也是為何此案即使名單公開,仍會被感覺「黑」。更棘手的是媒體報導中也提到,樂團對爭議歌曲曾表示其內容是將Blink-182歌詞「英翻中」的自述,這會把爭議從「價值判斷」推向「法遵與原創性」:若作品涉及著作權爭議,補助單位在制度上通常要求申請者對著作權無侵害負擔保責任(許多補助要點皆有類似要求)。若此類風險在審查與結案階段缺乏適當的檢核設計,就會形成另一種治理漏洞,財務核銷通過了,但內容法遵或公共爭議風險沒有被納入風險分級因此,此案揭示的「幕後真相」不是審查一定腐敗,而是文化補助做的是「公共價值投資」,但因為內容與歌詞卻淪為廣大社會用「風俗文化與觀感不佳」的眼光審判它因此一旦制度沒有建立足夠清晰的公共價值敘事與可檢核的成果框架(不等於播放數),補助就會在社群時代反覆被拉去公審。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讓我們來仔細聽聽受到補助的音樂歌詞內容為何讓人不舒服與反感,覺得這樣的歌為何可以得到政府文化部的補助 ?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人霧裡看花。到底是創作 ? 還是意識和展示自我表現的一種方式。是否對社會與文化有所提升還是有所幫助 ? 是塑造社會風氣 ? 還是因為要顛覆傳統 ? 總之創作者的想法我們不得而知,但是身為經驗豐富的評審委員,難道也無法分辨與維持社會風氣的良好文化究竟是什麼 ? 如果是自己的子女會有什麼感受 ? 會不會也受影響 ? 而這些也是為人父母所希望的嗎 ? 但是更有甚者的經典補助案例,又繼二連三的再次出現。而且這次還是男性的創作,但歌詞卻是我要幹狗的屁眼 (他要幹狗的屁眼)。這樣對推廣台灣文化有幫助 ? 讓我們來欣賞一下文化部單位的評審委員核准補助70萬元,我要幹狗的屁眼是什麼樣的歌與高尚文化。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歌詞內容大意如下

覽趴嘸洗 歸覽趴火
糾你來退火
我問你 系蝦咪滋味
你公甘甜甘甜
你公甘甜甘甜
你公甘甜甘甜
下午四點悠閒時間
坐在路邊抽著涼菸
一隻黑狗來我面前
搖牠尾巴楚楚可憐
讓我想要幹牠屁眼
我要幹狗的屁眼 (他要幹狗的屁眼)
我要幹狗的屁眼 (他要幹狗的屁眼)
我要幹狗的屁眼 (他要幹狗的屁眼)
我要幹狗的屁眼 (他要幹狗的屁眼)
我要幹狗的屁眼 (他要幹狗的屁眼)
我要幹狗的屁眼 (他要幹狗的屁眼)

以上獲得文化部補助70萬 ,感謝文化部補助推廣台灣文化。而台灣某位網紅也拿此跟自己相比何謂水準 ? 會有這樣的評論也並不為過,因為歌詞與好聽與否是否有直接關係,這個見仁見智,但是跟以前有爭議被禁播的歌相比,其歌詞與內容就差距甚大了。比如很久以前的青蛙王子,他的熱情地沙漠與姑娘的酒窩笑笑,甚至還有燃燒吧火鳥。等等這些都被當時列為禁歌,更別提政府會補助了。其實歌詞的含意影響人們的心情與感受有的真的蠻大的。有的歌詞文化讓人感覺心曠神怡,感到神清氣爽的感受。覺得聽著心中會有種平靜和靜下來的感覺。不會讓人這麼的焦躁不安。聽說文化部補助預算有1000億台幣喔,讓我們來看看第三方的看法。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案例二:兒童電視節目補助與「利益迴避」指控

第二案的特徵,是從一開始就不是作品審美,而是「程序正義」。文化部在2023/10/03的官方回應中表示,曾有檢舉人在110至112年間多次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提出檢舉,經文化部政風處查處並由法務部廉政署回覆「本案查無不法事證」文化部並主張評審委員在評審時確實遵守規定自行提出迴避,未參與相關案件評審與評分,且委員依補助要點簽署切結書,確認與申請單位或個人未有僱傭、三等親等相關情形。看到這裡你可能覺得很有道理。問題是你忘記前面小編所提到的免死金牌是委員所提出的意見與憂慮或是理由,是無須佐證與提出相關證明的。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覺得這件可以做就能做,我覺得有風險不能做,就是不能做。至於理由,無須理由委員也不會因為自己的錯誤判斷和主觀意識而需要付出任何責任。那麼即有有僱傭,三等親等等不公平的事,難道就會告訴你嗎 ? 再講一次,即使對方說委員已經簽了保密協議,但是委員就真的會保密嗎 ? 如果有抄襲你也很難舉證。因為你難以證明是對方洩漏的。所以換句話說,仍是一道免死金牌。並不公正的審查制度。

雖然主流媒體的報導則聚焦在:立委質疑評審與獲補助者之間疑未遵守利益迴避,並對文化部與廉政署提出「聯手包庇」的指控;文化部回應則強調「公開揭露補助名單、補助情形及評審名單」,並稱查無不法事證。但這類案件的治理難題在於,即便「調查結論」可得出「查無不法」,社會仍可能不買單,原因通常是

  • 資訊落差:外界看不到政風處查處的完整證據鏈與判斷過程,容易產生「你說你查過」的信任缺口。
  • 利益迴避的可驗證性不足:制度文本常說委員依行政程序法與相關要點迴避,但一般人更在乎的是「迴避判斷依據是什麼、誰認定、是否有關係網揭露」。
  • 委員專業與產業距離:即便沒有利益衝突,若委員被認為不懂實務,也會被質疑「偏頗」或「圈內互評」。這在文化與影視領域特別常見。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在利益衝突法制上並非沒有工具。包括公開平台「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其目的就是落實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公開透明,集中提供補助或交易行為的身分關係資訊供公眾查詢。但「有平台」不代表「足以消弭爭議」。若補助案的利益揭露表單(或其摘要)沒有以一致、可查詢、可比對的方式,連結到每一次審查與核定,社會仍會停留在「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揭露」的懷疑狀態。而最主要的陷阱是….

陷阱四,審查委員不公開,所提出的意見也無須屬名是誰闡述的。換句話說就是死無對證的建議,即使是事後你想了解如何改進也於事無補,因為虛無飄渺的用詞根本就讓人無從下手起。

而以上這兩件同樣是補助,為何引爆不同型態的信任危機? 其實就是針對到底是誰審查通過 ? 又是誰在支持 ? 相關委員名單是不會公布的,換句話說正常來講你根本就不會知道究竟是誰在看你的計畫與創意。這非常危險,其實躲在背後這樣的不公平審查非常多,包含了獎項與技術審查等等。而令人費解的是,美其名是說要保護當事人,但是如果自己所講述的有有憑有據,有依據來源還有佐證等文獻支撐著。如果是對對方有所幫助,為何不肯公開。如果是事實對方應該要感謝你才對,把缺點指證出來有改進的空間。但是很抱歉,補助金額越大甚至是該補助案牽扯的產業或是重點的投資。幾乎不會公布背後審查委員的名單。這裡包含的所謂的創投業者。我們之後會針對創投募資,特別寫一篇來做分析和商業案例。

因此若單單從要把這兩案看得更清楚,可以用「爭議類型」來分

  • 「輻射魚市70萬」比較像價值衝突+績效指標錯置:制度做了公開(名單、評審),但社會用播放次數或道德體面判斷文化,形成互相羞辱的輿論戰。
  •   接著又有「我要幹狗的屁眼」補助案,這樣更讓人有程序信任危機,即便官方說查無不法,社會仍要更強的可驗證性(揭露、查核、外部監督)來買單。

兩案共同指向一個更深層的制度斷裂,補助制度的「透明」往往停留在「公告名單」,而公共信任真正需要的是「可被理解的決策理由」與「可被外部驗證的責任鏈」

以下用一張比較表,將兩案拆成「觸發點—制度回應—未解漏洞—可操作修補」

面向 108流行音樂補助爭議 114流行音樂補助爭議後又有兒童電視節目利益迴避爭議
觸發點 社群平台將專輯曲目衝擊內容與補助金額綁定,引爆「納稅錢補助低俗」 立委質疑評審與獲補助者關係,指控未利益迴避與包庇
可驗證事實 官方頁面可查補助名單、金額、公告日與評審名單 官方回應稱政風/廉政調查查無不法,委員自行迴避並簽切結
社會真正在吵什麼 「文化值不值得補助」「播放少=浪費」的價值與指標戰 「程序是否乾淨」「調查是否可信」「關係網是否透明」
制度未解漏洞 缺少把公共價值翻譯成可理解指標;缺乏聲譽風險分級與內容法遵檢核 缺少外部可驗證的利益揭露與調查透明度(不只是公告名單)
可操作修補 事前:公開評分權重、補助目的分流;事後:成果敘事+風險分級抽查 把利益揭露與迴避記錄結構化公開;建立第三方抽查與審查紀錄可讀摘要

 

陷阱五,政府投資與補助,背後是否要額外給錢 ? 即使真的給錢有用嗎 ?

這一點來說,其實非常模糊,因為審查委員不會跟你明講他要什麼好處,但是你可以從他是否在雞蛋裡挑骨頭的方式來審查你的案件並且觀察態度上是否尊重提案人與公司,這些都很重要。因為如果一個不尊重你而且高高在上的委員,基本上無論你寫得再好,他都會覺得你不夠好,不是他所要的。但是為什麼小編這裡要說是另個陷阱呢 ? 曾經小編的公司有入選獎項案件還有政府投資案件,但是卡在一個政府單位的第三方單位,這各單位其實也是公務機關。但是卻非常市儈。後來了解到對方單位為何會這樣的表現與態度。這個第三方單位一開始就要求我們提供公文函給他。有人說公文函有什麼問題 ? 其實問題很大,通常政府的公文案公司都要保留正本,但是對方這位黃癡(化名),偏偏就很不上道。一定要拿正本讓公司自行保留副本影印版。但是這是不合乎程序的。因為政府與政府單位往來,都是以公文所示文件來進行公務。因此沒有跟民間再索取一次的必要性。後來就開始進行所謂的輔導,但是小編的主管不知道的地方就是在於還要透過政府簽約的指定配合單位來做查驗。這個問題就很大,因為對方必須要有意願才行做,因此其實對方的心態就是挑著做,甚至是不做。這讓小編的公司感到很納悶,明明就通過了,為何不願意承做 ? 後來經過了解才知道,政府和它們簽約其實是沒有給錢的。因此它們拿到的錢非常少,而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個費用,其實就是背後由老闆的公司來全額負擔。而金額大小與高低完全取決於這個查驗單位

一開口,對方就詢問,我們對於這個案件執行有多少預算來執行 ? 聽不懂這句話的意思的老闆們就要小心了。當一開口就談到錢的時候,其實這就是對方想要知道你的底價和出得起的錢的大小與高低。因此要額外注意。最後進行的並不順利,對方始終沒有把重要的文件與審查內容的物件做清楚地告知與說明。等到結案時間一到,黃癡就進行例行公事公辦的態度。既沒有協助以上的更通問題,也沒有了解之中間所發生的困難。這背後的原因就是你沒有付錢,讓它們有好處。

補助的審查委員沒有拿到你的錢,為什麼要推薦你的公司 ? 他跟你非親非故,為何要冒這個風險推薦你、相信你 ? 萬一你無法履約他還要背負責任,你說他會願意冒這個風險嗎?

補助和投資的相關審查單位或是該投資機構的經理和主管,沒有收你的錢,為什麼要投資你的公司 ? 他跟你非親非故,為何要冒這個風險投資你、相信你 ? 萬一你最後沒有做成,甚至倒閉了,這筆投資的錢他還要背負責任,你說他會願意冒這個風險嗎?

但是問題就來了喔,就算你認識對方,對方也真的收了你的錢,也不代表你就一定會通過。因為通常為了防止以上這種弊端,都會採取奇數的人員來做制衡。並且每個委員都有一個評分表。當該案簡報完,問完問題之後,就會予以評分。依照評分高低來進行排名。但是有個前提,這是有明確規範制度與佐證的方式下產生的。其實有的很多是在一個會議室裡,大家彼此互相討論後的結果。所以即使一兩個支持你,可能也沒超過半數和平均較高的分數。因為這批人在一開始前,就已經心中有譜要給什麼樣的公司了。只是剛剛好,你不在他的選擇範圍內。現實總是非常殘酷。

計畫是不是自己人,其實差很多。是不是它們心目中想發展支持的行業,其實就差距更多了。有遠見與願景的委員非常少,絕大部分都是要明哲保身,只顧自己的仕途而不是在產業前景發展下琢磨。如果各位老闆看到這感到非常灰心,也別太難過。可以先看看台積電張忠謀先生剛剛創立台積電時,他當年遇到的困難。幾乎沒有看得懂半導體晶片究竟能用來做什麼  ? 產值會有多大 ? 技術為何要花那麼多的錢 ? 還有投資那麼大筆的錢真的做得起來嗎 ? 這種佔便宜與算計的想法,充斥在每場審查計畫與簡報裡。讓我們來看看創立台積電,政府單位投資與主導人是怎麼樣看待當初的台積電的。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要成就願景與遠見,需要有關鍵的人物,因為人對了,事情就對了。這是千故不變的道理。因此當你發展企業,你必須要想到你的公司出生地是在哪裡? 那一個政府單位或是地方政府,是否支持該產業。如果老闆僅僅是一相情願,甚至認為錢多,大手筆投錢投資就認為能得到政府的支持,那麼你這樣想就錯了。現實是依照不同的時空背景與場域,還有當時的政府機關部門是否支持該投資案甚至是補助案。都是你能否落地生根的主要關鍵因素,而絕非你單單的認為有利於地方政府或是對國家有利的想法。我們在之前有寫一篇你所經營的公司或店鋪,會受限於國家與政府相關機關部門嗎?(選擇的出生地不同,結果也是不同)。裡面有清楚的寫到相關政府的態度與對於那些大型公司的經營,政府照樣可以插手介入。我們來看看民國76年這個時代裡,當時台塑的王永慶先生,欲投資台灣設新廠與投資建立六輕。該投資案金額龐大與爭議,就讓我們來仔細看看這篇經典的台灣首富對上政府市長的對話。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如果換角色,老闆你是王永慶先生本人,你會怎麼做?還會在台灣投資設廠,擴大規模嗎?面對政府的態度與阻撓,你又會怎麽做呢?而且縣市政府與中央政府的態度可能也有互相衝突,即使一個機關通過,其他的政府單位也不見得會跟著通過。這時老闆們你們又會怎麽做呢?


相對以上的案例來對照分析,台積電能成為至今受到國家稱為護國神山的美名。關於投資的治理語言,為何能(相對)撐住信任?

而本次的文化部補助爭議,近日常被拿來與「政府扶植台積電」做對照:同樣是公共資源介入市場,為何有人覺得投資半導體是遠見,投資文化卻是浪費?要回答這個問題,最好的方式不是口號,而是回到「工具差異」。國發基金投資台積電是有股權、有董事席次、有回報數據。國發會在紀念台積電35週年的貼文回顧:民國75年行政院開發基金(國發基金前身)與荷商飛利浦及國內企業合資成立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投入6.65億元認股並陸續參與現金增資,歷年總投資金額約21.6億元,目前持股比例約6.37%,並擁有一席董事席次。這些要素意味著:政府不是單純「給錢不管」,而是以股權治理參與長期穩定。更重要的是,當輿論出現「政府把台積電持股賣光」「應花兆元把台積電全買回」等說法時,國發會在2023/10/30發布澄清,提供可核對的數據與時間點:國發基金持股股數長期成長(從6,653萬股到16.537億股),但持股比例因股本擴大而降至約6.38%;1998-2005曾因國際情勢與財政調度釋股,2005後未再釋股;2014年曾編列釋股歲入但未通過;並列出2016-2023的股價成長與近八年股利合計等數字。

在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整理中,這段歷史同樣被「事件化」:政府出售台積電持股橫跨國、民兩黨執政時期;1998-2005以ADR方式出售;而Morris Chang(張忠謀)在2005年要求政府不要再賣,此後政府即不再釋出持股,目前仍為單一最大股東,持股約6.38%

張忠謀所談的「政府角色」,雖投資不等於干預,但遠見也不等於全體一致,還是需要關鍵人物能夠看清未來的國家的需要。

值得放進對照分析的一段話,是張忠謀在公開談話中對「政府當年態度」的描述。中央社報導指出,他在2023/03/16的對談中回顧創辦台積電歷程,表示政府在成立過程只是扮演投資者角色,甚至是「很不情願的投資者」,當時政府中李國鼎是唯一相信他的人。這句話的政策含義很大:好的產業投資並非因為政府全體都懂,而往往是少數決策者承擔不確定性,把公共資本放在長時間尺度上。而這也正好點出文化補助的尷尬:文化政策的回報常常更慢、更難被計算、也更容易被道德化爭論吞噬。當產業投資能用「股價、股利、就業、出口、供應鏈」說話時,文化補助若只剩「名單與金額」,而沒有等量的「社會影響敘事+可查驗指標」,那它就會輸在溝通結構上,而不是輸在價值本身。

僅用數字與圖表,來看「投資型治理」如何對抗陰謀論

國發會澄清文之所以能有效對抗「來源不明的影片」敘事,是因為它把可核對的數字放上桌,並標記時間點(釋股期間、停止釋股、股價與股利)。

下面用兩張簡單長條圖(mermaid)把對照差異視覺化

第一張:108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案(創作樂團類)其實是「分組定額」,專輯類每組70萬、EP類每組15萬,合計2465萬。

108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創作樂團類)金額結構(單位:百萬元)專輯類總額EP類總額合計302826242220181614121086420百萬元
顯示程式碼

第二張:國發基金對台積電的「投資—回報」語言,可被直接量化(投入約21.6億元;近八年股利1173.69億元;近七年基金盈餘1371.42億元)。這也是投資型治理更能撐住信任的原因之一。

國發基金與台積電:投入與回報對照(單位:億元)累計投入2016-2023股利(近八年)近七年基金盈餘1400120010008006004002000億元
顯示程式碼

要強調的是:此對照並不是說「文化補助應該像台積電一樣賺錢」。它要指出的是,當政策工具的回報難以量化時,制度必須用更高品質的透明度與績效敘事,避免被粗暴的單一指標或陰謀論綁架。小編的公司曾經為了不公平的補助案與內容,而進行申訴與陳情。非常有趣的弔詭是,台北市政府的相關對審查委員與政府單位,認為關於委員所建議與講述的內容,是無需做任何佐證與實際提出證據的。因此委員的評論也無需驗證與公開。換句話說,就是審查委員覺得你這個計畫不行有疑慮。任何的理由都只是一個藉口。而且我要補助給哪一家就補助哪一家。因此

對於政府計畫之補助案可操作的改革建議,讓政府補助「可稽核、可評估、還有可被信任」

針對台積電與政府的案例,老闆們需要仔細思考,當你還不是很大型的公司時,真的要把自己公司的點子或是創新,被無情無償的告知與揭露給連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人 ? 雖然都會告知對方都有簽署保密條約,但是你真的有看過嗎? 如果從來都沒有 ?又如何得知是真的 ?而政府機關的單位如果不透明與樂意揭露審查的內容與流程,還有揭露審查人員的名單時。又如何能將弊端給揭露出來呢?更別提到當點子被無情的濫用與可能洩漏的商業機密後的後遺症是什麼?

老闆們需要仔細思考,是否真的需要申請政府補助案?有什麼保障與風險?因為當你無法將風險給降低到最低時,無疑不僅沒有幫助,還會讓你的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與不公正的對待。因此下面的建議分成短期(立刻可做)與中長期(需要制度調整與試辦)。每一項都對應到前述兩類信任危機,價值衝突(需要更好的公共敘事與分流指標)與程序信任(需要更強的外部可驗證性)。

短期建議

第一,建立「補助目的分流」與對應的績效語言,讓社會知道不同補助不該用同一把尺

以流行音樂補助為例,制度本來就把案子分組(專輯/EP),且提供效益評估表;下一步應把「補助目的」在公告頁用白話寫清楚:是支持新秀、支持語言多樣、支持製作升級、支持國際推廣?這能把輿論從「低俗不低俗」拉回「政策要達成什麼」。並且建立申訴專線與申訴的保密性,以供檢討。針對委員的道德與品行不適任的,應予以解僱,不再聘用。而這一點需要所有企業的共同提出才有實質的幫助。不然就等於漠視不公正的審查與委員的漠視與主觀不責任的意見。

第二,把「審查標準與權重」從法規文字,轉成可比較的公開摘要。許多要點會寫「就重要性、可行性、效益性、經費合理性」綜合考量,但若不公開權重與簡化版評分摘要,外界仍會覺得標準模糊

以文化部補助地方藝文場館營運深耕發展作業要點為例,它已列出審查項目;建議在每次核定公告旁,附上「各項目平均分數區間」與「常見不通過原因」的統計摘要(匿名化),以制度化方式回答「為什麼是他」。申請公司單位的規模應該要區分,小型公司、中型公司、大型公司甚至是上市櫃公司。都應該要依照資本額的大小與規模來做明確地制定。這樣做的原因,便是小規模的公司是無法跟上市櫃公司相比較的。如果放在同一個天枰上也非常困難的進行公證與評估。這就形成往往不公平的競爭與審查結果。而偏偏委員比較傾向打出安全牌的公司。這就對於中小企業來說,申請補助時非常不利。而這一點也是所有中小企業的公司,公同維護自身的權益

第三,把利益衝突揭露做成「可被查詢、可被比對」的結構化資料

台灣已有「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與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揭露規範;但在補助現場,民眾往往不知道該去哪裡查,也不知道一個案子是否有做揭露。建議在每一則補助公告頁面加入固定欄位,是否涉及利衝揭露(是/否)、揭露表單編號(可連結)、迴避委員人數(不需揭露原因細節,但讓外界知道制度有啟動)。學術教授並非產業專家,有些甚至對於你的產業與行業完全陌生,更別提要做判斷了。因此造成產業的平衡被打破,根據經濟學人學刊的發表,曾有一篇提到台灣長久以來,嚴重傾向半導體產業,而導致其他行業的不均衡發展,形成了所謂的台灣病。

所謂的台灣病,究竟是指什麼?

所謂的「荷蘭病」,原本不是一句隨便拿來批評經濟失衡的口號,而是一個很具體的經濟學概念。它最早是用來描述一個國家因為某個「超強勢出口部門」突然暴增,帶來大量外匯與財富,結果反而把其他可貿易部門,特別是製造業,擠壓得越來越弱的現象。這個名稱源自荷蘭在天然氣開發後出現的結構變化:資源出口大好,外匯大進,貨幣實質升值,薪資與內需服務價格被推高,最後使原本其他出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下降。IMF 與世界銀行的說法都很一致:典型荷蘭病的核心鏈條是「出口繁榮或資本流入」→「實質匯率升值」→「非繁榮型可貿易部門競爭力下降」→「資源與勞動力被吸走,結構失衡加深」。

把這個概念講得更白一點,荷蘭病不是單純「賺很多錢」;問題出在賺錢的方式太集中,而且這種集中改變了整個經濟體的價格結構與資源配置。當某一個部門——例如石油、天然氣、礦業,或甚至某種超級科技產業——吸走了人才、資本、政策注意力與金融資源,其他產業不是立刻死掉,而是慢慢變得不重要:投資不去、人才不去、工資結構不匹配、匯率與成本條件也越來越不友善。這就是為什麼 IMF 會把荷蘭病理解成一種「外匯大量流入後,對其他可貿易部門的擠壓效應」,而不只是天然資源國才會發生的故事。

荷蘭病通常有兩個重要通道。第一個叫支出效果:國家突然變有錢,內需、房地產、服務業、建設都變旺,非貿易部門價格上升第二個叫資源移動效果:資本與勞工被高報酬部門吸走,其他部門尤其是傳統製造業和中小型出口業,開始缺工、缺投資、缺政策支持。久而久之,一個國家的經濟表面上可能很亮眼,但骨架其實越來越單薄,抗風險能力反而下降。這也是為什麼世界銀行強調,要判定一國真的出現荷蘭病,不能只看出口大增,而要看這些外匯流入是否和實質匯率、產業排擠、製造競爭力下降之間,存在清楚的結構關聯

《經濟學人》所說的台灣也開始形成「台灣病」,到底是什麼意思?
先把結論說在前面,根據《經濟學人》在 2025 年 11 月的報導,並不是說台灣得了傳統版本、教科書原型的荷蘭病;它比較像是在說,台灣正形成一種「半導體超集中+長期偏弱匯率+外匯與金融資產巨大堆積」的結構性失衡《經濟學人》把這個現象稱為 “Formosan flu”,中文輿論常把它轉譯成「台灣病」。它的核心擔憂不是天然氣或石油,而是台灣在 AI 與半導體浪潮下,經濟成就非常驚人,但這種成就開始產生不健康的副作用。

《經濟學人》的第一個判斷,是台灣的榮景太集中在少數高科技出口部門,尤其是半導體與電子鏈。根據台灣財政部 2026 年發布的 2025 年外貿年報,2025 年台灣出口創歷史新高,資訊、通信與視聽產品加上電子零組件合計出口達 4,740 億美元;其中光是電子零組件出口就達 2,229 億美元,積體電路出口年增 27.2%,直接反映 AI 與高效能運算需求的爆發。主計總處也明說,半導體與相關產品占台灣出口已超過七成。這代表台灣的出口不是平均繁榮,而是高度由電子與半導體部門帶動。

第二個判斷,是台灣長期累積了非常龐大的外部順差。中央銀行資料顯示,2024 年台灣全年經常帳順差為 1,138.34 億美元;到了 2025 年,全年經常帳順差更達 1,811.4 億美元。這不是一般程度的「出口比較好」,而是代表台灣對外部世界賣得很多、賺進很多美元,遠大於本身對外支出。當一個經濟體長期這樣運作,就會出現一個根本問題:這些巨額順差最後如何回流?是讓人民生活品質同步提升,還是變成金融體系中的龐大壓力與資產配置扭曲?這正是《經濟學人》要追問的核心。

《經濟學人》的第三個重點,也是最有爭議的地方,在於它認為台灣長期偏向維持較弱的新台幣。它的論述大意是:如果一個出口導向經濟不讓貨幣充分反映龐大順差與生產力提升,那就等於持續對出口商提供隱性補貼,代價則由進口者、消費者與持有本幣收入的人承擔。因為貨幣偏弱意味著進口商品、能源、原物料與海外消費能力相對受壓抑,人民沒有完整分享到經濟成長的成果。《經濟學人》的社論就直接把問題定性為「弱勢匯率政策正在懲罰消費者,並累積金融風險」。事實上,曾有一個報導指出,現今2025年的台幣,應該是對美元1 : 25才是真正的價值。而這代表了台幣這個貨幣,他的市場價值與實際應該的講買力有多強勁。但是這對長期仰賴出口與龐大的電子產業來說,這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政府的默許之下,長期維持台灣貨幣的貶值與較弱的台幣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經濟學人》口中的「台灣病」,第一層其實是成長成果分配方式的扭曲。也就是說,台灣不是沒有成長,而是成長高度偏向出口部門、企業盈餘、外匯累積與金融資產,而不是更平均地轉化為內需升級、民眾購買力提升與更均衡的產業結構。它的批判不是「台灣不會賺錢」,恰恰相反,而是「台灣太會賺外匯,但賺法越來越偏,外匯又沒有以最健康的方式回到全民生活」。這也是為什麼《經濟學人》把焦點放在購買力、房價與金融穩定,而不只是在稱讚台積電或 AI 供應鏈

第二層,是產業集中風險。傳統荷蘭病常見於資源國;台灣的情況則比較接近「科技版的荷蘭病」。少數世界級產業異常成功,吸走資金、人才、政策注意力與國際資本視線。這不一定會立刻讓其他產業崩潰,但會讓經濟越來越依賴少數產業週期。若未來 AI 需求轉弱、地緣政治加劇、全球半導體景氣反轉,或主要市場祭出更激烈的供應鏈在地化要求,台灣整體成長就會暴露在單一結構風險之下。從這一點看,《經濟學人》的「台灣病」與荷蘭病有相似處。不是因為台灣太差,而是因為台灣太集中

第三層,是巨額順差如何被金融體系吸收。這裡就碰到《經濟學人》特別擔心的保險業問題。台灣壽險業長年持有非常龐大的海外資產。金管會 2026 年 1 月指出,截至 2025 年 10 月底,壽險業國外投資達新台幣 22.3 兆元,扣除外幣保單後,仍有新台幣 15.2 兆元的匯率風險曝險,近期大約只有 60% 被避險。Reuters 也報導,台灣壽險業持有約 6,820 億到 7,000 億美元的海外資產,且並非全部避險。意思是,台灣因出口與儲蓄結構累積的大量資金,部分被引導到海外美元資產;但一旦新台幣突然升值,或美元走弱,壽險公司就會承受明顯的評價與避險成本壓力。

這個現象很重要,因為它顯示《經濟學人》所說的「台灣病」,並不只是產業問題,也是資金循環問題。台灣出口賺來很多美元,經常帳順差很大,家庭與金融機構又有大量儲蓄,最後這些錢沒有完全轉化為國內多元創新投資,而是有相當大一部分透過金融體系流向海外債券與美元資產。表面上看,這是一種保守理財;但從國家結構來看,這意味著台灣把自己賺到的外部盈餘,變成對海外資產價格、美元利率與匯率變動的高度敏感。這就像一個很會賺錢的家庭,最後把大部分資產都押在別人的房子和別人的貨幣上,看似穩,實則脆。

所以,若用一句更精準的話來定義《經濟學人》的「台灣病」,它其實是在說:
台灣的成功模式,正在從「出口驅動的優勢」演變成「出口、匯率、金融配置三者聯合造成的結構偏斜」
這個偏斜有三個症狀:
一,成長過度倚賴半導體與電子出口;
二,貨幣與內需購買力未能充分反映國家賺到的財富;
三,龐大順差與儲蓄轉化為金融部門的海外資產曝險,累積了系統性風險。

不過,這裡必須很誠實地說,《經濟學人》的論點有啟發性,但不能不加分辨地把它當成最後定論 因為經濟學上若要嚴格判定某國真的得了荷蘭病,通常要看到更完整的證據鏈:例如實質匯率是否真的長期偏離基本面、其他可貿易部門是否被明顯擠壓、整體製造結構是否出現廣泛去工業化、以及這些變化是否確實是由外匯流入與單一強勢部門造成。世界銀行就提醒,不能只看到外匯流入與單一部門強,就草率宣判,因為製造業占比下降也可能有其他原因,例如全球價值鏈重組、技術升級、產業自然成熟、服務化等等。

而台灣官方對《經濟學人》的反擊也很明確。中央銀行在 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聲明中表示,《經濟學人》以大麥克指數推論新台幣被長期壓低並不恰當,因為單一商品價格不能充分代表匯率高估或低估;央行還強調,外匯市場供需受多種因素影響,尤其在金融自由化後,跨境資本流動比單純商品貿易更重要。央行甚至舉出一個關鍵數字:2024 年台灣外資及本國資金進出合計金額是商品貿易金額的 19.3 倍,用來說明只用 PPP 或單一商品指數判斷匯率,容易過度簡化。

這個反駁不是沒有道理。因為現代匯率確實不只是「出口多所以應該升值」這麼簡單。資本流動、利率預期、避險需求、壽險資產配置、國際美元循環、地緣政治風險,都會共同影響匯率。也就是說,《經濟學人》抓到了台灣經濟失衡的一部分真相,但它使用的工具與敘事方式,可能偏向媒體論戰而非最嚴格的學術診斷。台灣央行質疑其方法過度依賴大麥克指數,這點在方法論上是成立的

但另一面也要說,官方反駁《經濟學人》的方法,不等於《經濟學人》指出的結構壓力就不存在。 因為即使你不接受「新台幣低估 55%」這種說法,台灣仍然確實存在幾個客觀事實:出口高度集中在半導體與電子、經常帳順差異常龐大、壽險海外資產與匯率曝險非常大、以及一旦匯率快速波動,金融部門與市場情緒會受到很強衝擊。2025 年台幣曾出現劇烈升值,Reuters 隨後報導惠譽將多家台灣大型壽險公司列入負向觀察,正是這種脆弱性的例證。

因此,若你問我,《經濟學人》所謂「台灣病」和「荷蘭病」到底是不是同一件事?
我的判斷是:不是同一件事,但有血緣關係。
傳統荷蘭病是「天然資源繁榮導致實質升值與產業排擠」;《經濟學人》所謂的台灣病,則是「科技出口過度成功,加上長期弱勢匯率偏好與金融資產配置扭曲,讓成長成果分配不均、結構風險累積」。前者的典型特徵是貨幣升值太多;後者《經濟學人》反而指控台灣是貨幣沒有反映該有的升值。這在機制上就已經不同。也正因為如此,許多台灣學者與評論者才會說,《經濟學人》的說法比較像是借用荷蘭病的語感來描述台灣的失衡,而不是嚴格套用原始教科書模型。

若再往深一層看,你會發現「台灣病」其實更像一種發展模式的副作用。台灣過去數十年成功之處,在於節制消費、提高儲蓄、壯大出口、扶植製造與科技、保持外部競爭力。這套模式在全球化、電子業分工與資通訊浪潮中非常成功。但到了 AI 時代與高利率時代,它開始出現新的代價:內需相對偏弱、人民對外購買力與資產配置壓力加大、產業與區域發展不均、金融體系對海外美元資產過度依賴。換句話說,台灣病不是失敗,而是舊成功模式走到極致後,產生的新不平衡。

這也是為什麼你若只把它理解成「台灣有沒有壓匯」,其實太窄。真正的問題是:
台灣是否把出口成功,過度等同於整體國民福祉成功
台灣是否把外匯累積,過度等同於全民財富提升
台灣是否把半導體全球優勢,過度等同於整體產業健康
如果答案開始出現落差,那麼《經濟學人》講的「台灣病」就不是一句媒體標題,而是一種值得警惕的國家級提醒。

第四,導入「聲譽風險分級」與抽查機制,處理文化補助最難纏的風險,通過之計畫內容與公共觀感

以「輻射魚市」爭議來說,即便補助本質是支持整張專輯,而非單曲,但當輿論將其標記為「性侵狗」等詞彙時,政府補助單位的公共信任就被拉去陪審。建議:對高曝光或高爭議類別(例如涉及兒少、性暴力、仇恨言論、著作權高風險者),要求申請案在送審時多一頁「風險說明與因應」,並在結案時抽查其是否遵守著作權、分級、適齡與宣傳揭露義務。針對補助案是否有涉及政府機關與審查人員的相關包庇與默許,需要有明確揭露的方式與制度。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將審查該計畫案的委員給公布出來。讓委員對自己的案件與發言負責與舉證。如果委員因個人主觀之因素,而導致與事實不符合。該名委員應對自己本身的行為負責

第五,建立「快速澄清機制」應對剪輯式輿論。國發會在台積電持股議題上的作法值得借鏡:面對來源不明的重製影片,它用明確時間點與數字澄清,並提醒勿輕信。文化補助也需要類似的「輿情事實板」,例如補助款用途限制、審查委員名單、補助是否針對單曲或整案、成果要求是什麼。若不及時填補資訊空白,空白就會被陰謀論填滿。每次依照申訴平台與公司的意見根據來進行下一年度的預算與審查方式的改變與修正。符合時代演進與國家發展之產業與新創公司的實際困難點與真正的需要

中長期給老闆們的建議

第一,將「補助」切成三種治理路徑:文化公共性、產業化、國際化。文化部體系內其實已包含多元類型(流行音樂、影視、場館營運、地方文化館等),但社會常把它看成同一類「給錢」。建議制度化分流

  • 公共性補助:以文化平權、兒少、語言、地方文化為核心,績效以可近性、參與度、教育與社會影響(質量並重)衡量。以對社會的商業活動有所助益與健全之發展性為基礎出發點。
  • 產業化補助:以內容商品化、人才就業、產製能力、供應鏈升級為核心,績效可更接近產業指標(授權、票房、海外發行、串流採購、回收比例等)。扶植從小規模公司成長到中型甚至是大型的公司,不同階段,不同需要之引導與不同層次的補助內容與實際標的。
  • 國際化補助:以國際市場進入、合製、展會、駐村與交流為核心,績效以國際合作質量、版權交易、國際媒合成果衡量。針對已經與有能力出海,發展外銷與拓點的公司進行補助,並且是有能力照顧到國內企業的公司。還有帶動中下游之公司。共同發展市場。

第二,建立「審查委員專業—實務落差」的制度性緩衝:產業與非產業雙軌審查。很多爭議其實不是貪腐,而是「審美/理念」被視為「偏袒」。解法不是只找業界或只找學界,而是讓審查結構呈現

  • 一軌評「公共價值與文化多樣性」
  • 一軌評「製作、發行、推廣的可行性」
    並將兩軌意見在公告摘要中呈現(不必逐字公開會議紀錄,但要能看出判斷邏輯)。

第三,把「透明」從公告名單升級為「可再利用的公開資料」。

文化部獎補助系統被介紹為跨機關整合、查核重複補助、掌握資源配置情形的資訊窗口,並提到每年約有130個要點、案件約6000筆,未來也要加強統計分析做為政策擬定依據。這代表制度具備資料化的基礎;下一步應把資料開放成可被外部研究者使用的API或資料集(含匿名化的評分統計、落選原因分類、地域與類別配置等),讓政策效果的討論從情緒走向證據。

第四,導入外部監督與第三方評估的「風險分級」。

並非所有補助都需要同等強度的監督成本。可以用金額、敏感性(兒少/政治性/高爭議內容)、以及是否跨年度為「風險分級」;高風險案要求更完整的揭露與查核,中低風險案維持簡化流程,避免行政負擔壓垮創作者。這種分級治理在其他公共領域並不陌生,也符合利益衝突迴避法強調的公開透明目的。

第五,建立「試辦機制」與「退出機制」。文化政策最大的治理陷阱,是每一筆補助都被當成永續承諾;一旦社會反彈,政府就只能防守。建議新型補助先以試辦(pilot)方式運作兩年,與明確的效益指標綁定;若指標長期無法達成,啟動退出(sunset)或轉型,而不是靠行政慣性續辦。
這能把補助制度從「情緒化的選邊」拉回「可調整的政策組合」。

看完以上之目前政府補助的麻煩與缺失還有可能的巨大風險,老闆們,請問你還要申請該計畫嗎?如果你堅持還是要申請,那麼就看看關於政府所謂的補助那些事和那些不願告訴你的秘密(2),也許會對老闆非常有所幫助。損失金錢不算什麼,但是浪費時間就是一個無法挽回的損失了。祝老闆們都能申請到能真正幫助到你的補助計畫。

bigbosstalk ©2025 Uriel已獲得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Derivatives 4.0 International許可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