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 位老闆學習過本篇並非是探討有關信仰與真理上的衝題與矛盾。而是以單單世俗上所區分的,善良與作惡、正義與邪惡做為身為一個公司的老闆,公司成立的使命感究竟應該要有什麼樣的影響力為主要本篇之目的。若把「天使/上帝」與「惡魔/路西弗」視為一種倫理隱喻,它真正對應的不是宗教陣營對抗,而是兩種領導邏輯的分野:一邊以真理、公義、謙卑、受託管理與保護弱者為核心;另一邊則以驕傲、欺瞞、對秩序的反叛、把人當工具與為私利挪用名義為手段。從《彌迦書》要求的「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箴言》對公平尺度的要求,到《約翰福音》把魔鬼描述為「不守真理、以謊言為本性」的一方,宗教文本其實已把企業倫理最基本的答案說得很清楚:公司主人不應侍奉短期利益,而應侍奉可公開檢驗的真實與公義。這在世俗語言裡,就是德行倫理、義務論、後果論、社會契約與利害關係人治理的交集。在基督宗教傳統裡,天使不是與神並列的權力中心,而是受造的靈性存有,作為「侍從與使者」存在;惡魔也不是獨立本體,而是原本受造為善、卻以自由選擇拒絕神與其國的墮落天使。天主教教理明言,墮落的核心是對天主的徹底拒絕;《彼得後書》與《猶大書》則把犯了罪、不守本位的天使與審判相連結。換言之,邪惡在神學上不是「另一套真理」,而是對真理與秩序的背叛。這篇文章僅限訂閱會員閱讀已是會員?登入青雲直上數位訂閱1個月方案1 個月NT$199 / 月立即訂閱最受歡迎MOST POPULAR百折不撓數位訂閱1年方案1 年NT$2,299 / 年立即訂閱破釜沉舟數位訂閱3個月方案3 個月NT$589 / 3 個月立即訂閱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