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們你所結交的都是麼樣的人 ? 你清楚嗎 ? 分不清楚,很有可能會連累你有牢獄之災
今天所要描述的是一個真實現實中已經發生的事情。由於金額龐大,且受害人數眾多。故本篇所有人名與相關事件皆以化名與更改,請切勿對號入座,如有雷同存屬巧合。
今天故事的主角有好幾個,都是最後跟違反商業法而分別被控訴或是已判刑定讞的,甚至是目前被收押關進監牢的。這幾個都曾經是我的朋友,但是不同的是,我們所堅持的經營方式與型態完全的不同。在表面看似辛苦。但其實每一步都走的比別人穩健。首先我依照認識年份,來排列順序,之前還記得『黃玉寶』先生嗎?我於他從那次離開了之後,便鮮少再聯繫。有一次他突然打電話給我,說要給我介紹一個跟生技醫療有關的資訊給我。要來拜訪我。於是我就基於朋友關係好久沒見,跟對方相約在我們公司附近的咖啡廳裡談。
對方劈頭就問,你有沒有使用過生技醫療?我說我沒有,他開始介紹他目前所做的工作還有資訊給我,希望我能投資幾個單位加入成為會員,有專業的醫療團隊可以服務。當時的我非常忙碌。自從台中之行過後,我幾乎沒必要再往中南部走。絕大部分都是跟外國往來居多。因此當時,我已經從日本回來,並且才剛去過印度旅居不久,因此回來之後幾乎都在處理國際貿易的事。針對對方的詢問與用意,其實我很快就發覺對方的來意。
『許久不見的朋友,突然來訪,跟你推銷產品,你會購買加入嗎?』
我當時就是這個想法,腦海裡浮現出,當時佔我便宜想不光一毛錢就可以得到寶貴資訊的那一件事。還沒看過,可以再去看我之前的那篇『慎選合作對象,別為人情所累』。我那時顯得多麼天真與單純的以為,我把別人當朋友,別人應該也會把我當朋友的幼稚想法。而這位黃先生,後來從不少人口中得知,他既現實又勢利眼,只跟他覺得你有錢的有錢人交朋友,甚至是往來。但是都對方落魄了,就馬上遠離對方。雖然他常誇耀說他經營的客戶都身價好幾十億。但在我出席重要場合時,卻其實一次也沒看見他與他所謂的富商。而記得最後一次碰面時,就是這次他主動突然來找我,等見面後,和我推銷他的生技醫療產品。當中不斷地誇讚他現在在學術單位擔任學習助理,學習羅斯柴爾德金融知識與經驗這一次。
對方一直在跟我強調被動收入是有多麼的重要,他自己一直不斷地的在往被動收入增加這一件事情邁進。誇誇其談聊天,我則選擇靜靜地聽他描述。後來他問我目前經營公司,有多少人?
我說道,『目前大約有200多個,為我們工作。』200多個,那你每個月所花費的人事費有超過80萬嗎?我說有的,在國內平均下來每個月都大有89萬元左右,還不含國外的。對方沈默了…………………………………..。然後便說,我想你現在應該不需要這個產品。原本他以為搭配保險和這項產品可以為我帶來收益。但是沒想到的是,而我現在經營的情況遠遠超過他的想像。而對方所說的有關乎被動收入這一件事。其實很簡單,就是你先加入,然後你再拉兩個人加入,你就會有獎金。然後若他們也介紹朋友加入,那麼你就可以領到他們因為加入而產生的獎金………之類的組織獎金津貼等。
但是我幾乎完全沒有興趣,因此我們在聊過之後,對方拖著他登機用的行李箱,放回他厚重的產品說明與DM。默默地離開了咖啡廳。我看著他的背影,我心裡想著『難道有一件喜歡且努力正當的工作,產生的收入不好嗎?這種光靠投資人拉人的方式,真的會比較好嗎』?許多年後,我在新聞媒體上看到有關他的新聞,首腦主嫌找家人掛名,成立了利用不動產為擔保品,來借貸媒合資金平台,跟相關幹部等人涉嫌用虛假的債券,欺騙投資人,讓被害人血本無歸,7年來違法吸金已高達是數拾億元。經過司法機關的幾個月調查,檢方於偵查終結,依《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向主嫌、相關幹部、總監黃玉寶(你沒看錯他當上了總監),和前行政院顧問(當利益夠大時,政府機關的人很可能也會插一腳)等31人,全部提起公訴。並且經由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表示,「被告主嫌為本件違法吸金案組織發起之首謀,嚴重危害國家金融秩序,於偵查中並企圖維護其他共犯,隱匿犯罪所得,請予從重量刑。」之類的字眼。而被吸金詐騙被害人表示,「政府的無作為、政府的疏忽,讓這些詐騙集團能夠詐得高達數拾億的不法資金,是非常誇張的」。
新聞報導與採訪如相關影片(影片版權轉自網路與新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其實一點也不誇張,只是有的還沒有爆而已。而當利益夠大時,我再講一次,『當利益夠大時,政府機關的人很可能也會插一腳』。當然任何組織都有盡忠職守與良善的人,也就有不法份子,在商業活動中這很正常。不過更誇張的還在後頭,在宣傳片裡,還有藝人代言,雖然重複強調沒有接代言,但檢方查出他是收費拍廣告,不過只照大字報朗讀,無法認定對全案知情,因此包含他在內最終5人獲不起訴處份。而其中,也有調查官也捲入風波中,被控靠職務身份優先領回本息,換取不立案偵辦。儘管檢方把貪瀆以行政簽結,但另外發現他有對外推廣投資,並分到大約2萬多的佣金,但由於僅向家人招攬,不構成《銀行法》罪責,但公務員違法兼職,調查局回應,由督察處後續查處,而多名政要,也被告發涉入其中。而當時的不少官員也遭受風波。
至今這個風波與香菇新聞報導,在網路上搜尋或是司法院的判決定讞都還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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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初我和對方就因價值觀不同而分開,對他來講我是可以利用的朋友,但這也不是件壞事。相反的,如果我跟他同頻率,那麼可能今天的投資受害者也有我在內了。
你把對方當朋友,對方也有把你當朋友嗎?
接下來講得就有點感傷與令我難過感到惋惜的,就是在我經營的公司逐漸上了穩定的軌道後,我所認識與往來的,很多事業都有一定程度的擴展與資本。因此想要迅速擴大與成長,你就會需要錢來幫助你的事業成長。因此你需要跟投資者打交道,這個故事,便是在我之後啟動投資募資之路所認識的朋友之一。對方也姓黃,我們這裡就稱呼他為黃霑(化名)。我這位朋友,本身是經營電腦軟體業的,利用驅動程式連接硬體,也就是物聯網。來進行驅動與組合。他所創立的電腦軟體驅動,讓許多電子零件得以互相進行聯動與產生對應的動作。當時新創公司正開開開始,競爭激烈且白熱化,在面對創新的領域之下,我所經營的產業比較屬性傳統產業。雖然市場穩定,成長量能大,符合國際化原則,且國際化後利益龐大驚人。但是面對評審等委員們的審查,自然免不了受到一些差別待遇。『關於政府所謂的補助那些事』。我之後會提到,這邊就略過。
因此,在眾多競爭裡,我這位朋友黃霑獲得了新創獎,並且當時還有獎金。很多新創都是奔著獎金去參加的。我這位朋友也不另外,但是他比較不同的是,他想利用這個機會給公司打廣告,可以取得投資人募資的資金。後來更上了當時所謂的創櫃板的推薦,並且還有股票的預期交易登錄號碼。但是好景不常,產業變化迅速。軟體資訊業很快就面臨使用者人數銳減,新產品與App不斷地出現瓜分使用者手機裡使用的軟體市場。再加上軟體資訊業,若要長時間的持續開發與維持,需要龐大的資金。因此他動腦動到了政府相關補助與相關政府採購案。
原本這是一件好事,利用政府的相關資源來做成長。但是他卻走上了歪路……………..。
在得到政府補助之後,順利結案。但是由於金額不高,加上有許多繁文縟節的報告需要填寫,這項投資就未必是划算的投資。很有可能會讓你公司產生虧損。我想我這位朋友背後經營的壓力一定非常的巨大。為什麼我這麼說呢?『好幾次我跟他聊天,雖然往往臉上總是笑嘻嘻地,但是我總覺得他有龐大的資金壓力與一些不順的事』。原因無他,我發覺電腦軟體跟一些學校與玩具會有關係?而且我一直聽到他在到處募資籌錢,到處找投資人參加大大小小的比賽(比賽有獎金,以當時來說其實對團隊發展有所幫助,但是助益不大)。雖然我聽到他侃侃而談,對於他的經營方向與方法,我也都表示贊同。但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他會遇上貪污的事。
故事所發生之事件大致是這樣的,該政府部門某一署的地區分署前股長呂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透過政府相關單位採購設備需求,評估審查會議請來相關的委員,向業者索賄100萬元後與朋友分贓,呂還跟業者鼓勵「要好好做」,案件曝光後,2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而檢調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呂公務員6年徒刑,至於該委員因供出重要案情獲減刑,判刑2年。檢方調查,2015年間,地方政府辦理「XXXXXXXX系統採購案」,標案採購經費為8XX萬元,A和B2公司實際負責人都為同一人,以圍標方式取得標案,讓當時身為簽辦作業的呂公務員,認為A公司、B公司等4間公司未檢附規格文件,判定不合格。
然後精彩的來了,事後,呂公務員在保留政府採購案決標期間,獲知判定不合格有疑義,將重新審標,可能由最低標的B公司得標,卻在明知對方圍標,竟透過當政府採購案採購設備需求評估審查會議外部委員,私下向廠商探尋是否願意給錢,若同意得標將付XX萬;呂公務員得知後親自與業者見面鼓勵他:「要好好做!」最後,在呂公務員、參與委員協助護航下,B公司順利得標並通過驗收,同年底便透過員工把裝有XX萬元的紙袋交給李男,由委員與呂公務員平分,因此檢方於去年間發動搜索,還在呂公務員住處查扣到沒花完的XX萬元賄款。因此2人及業者從接受廉政署詢問、檢方偵查、法院審理時都認罪,並繳回各自的犯罪所得,可減刑,而其中,參加政府標案的委員供出重要犯罪事證,可再減刑;至於業者也認罪,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判刑6月,A公司及B公司2公司另須科罰金各10萬元,可上訴。目前以判刑定讞。
很久之後,全球爆發武漢肺炎等衛生事件,我無意從別人那裡得知,他的公司在這段期間內幾乎全數結束營業。我簡直不敢相信,而原本登陸的創櫃板也跟著下市,原本的公司也都陸續結束營業。於是基於朋友立場,我便主動關心他(其實我都已經知道,只是朋友之間存粹的關心與問候),但是我沒想到的是,其實面子比關心還要來得重要。人有時需要面子,來維持自身遇到的困難與失敗,因為這樣比較沒有那麼痛苦。對方一股正經的講述,最近都過得很好。覺得比以往輕鬆了許多,目前趁著疫情退休,做生技醫療相關的行業。我心中納悶著,這不是跟你的本案差距很大嗎?那麼你現在到底在做什麼?
後來我體悟到,有時你不知道對方在做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究竟是否知曉他在做什麼事。
有些東西與體驗,沒有經歷過,外人難以體會的到。對於我,我曾經看過一本書,書名為『從A到A+』這本書裡面有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公司經營發展,在擴展的時候,一定要檢視自己的核心能力,而所要擴展的領域裡,優勢在哪裡?有沒有強大的競爭者已經穩固在那邊了。是否有機會切入對方沒有切入的市場?因此我一直牢記著發展事業的根本。不斷檢視與確認自己的核心能力,來確保獲利能力與保持競爭優勢。因此當我打電話過去,我發現對方在欺騙我的時候,我心裡只想著『你為什麼不跟我說實話?我只是想安慰你,望你東西再起』。朋友不就是互相支持的嗎?從那次之後,說要相約吃飯,至今也沒任何下文…………………….。而我也不知道對方是否真心的有把我當成朋友在看。我也就沒再約了…………..。
有時你的出發點是好的良善的,但是對方未必會領情。在商業活動詭譎多變的現實裡,交往真正的朋友,是一件需要有眼光鑑賞的能力。我的性格比較海派,喜歡結交英雄豪傑,在朋友圈有各式各樣的朋友與不同領域,但是我發現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朋友多少不重要,而是有多少人把你真正的放在心上。尤其是我在從事商業經營後,體會更深。
冰霜薄,人情更薄。華山險,人心更險。不管跟你是從小玩到大一起長大的玩伴甚至是同學,一樣會在具有龐大利益或是他自己本身利益的條件之下驅動他對你的背刺。我自己就有許多切身的經歷,簡直可以說是慘不忍睹。尤其是你的親人那更是讓人感到心酸。因為就算是你的親戚,一樣有可能背叛你,甚至扯你的後腿,讓你蒙受重大損失。若你有家族成員加入經營階層不可不慎。處理不好會讓公司蒙受虧損與人事管理層的內鬥。
最後一個就讓我更難過,原因是他與他的太太曾經是我的客戶,其實人在江湖走跳,朋友自然也多。雖然經過這前面幾件事情所累積的經驗之後,我已經具備了一定程度的心態與經驗,但是想起這對夫妻剛剛要結婚時的那種幸福與甜蜜,我就感到十分惋惜。我們結識的原因是我的公司募資,所認識的募資公司的人。也就是別人眼裡的『創業投資』,簡稱創投VC。
當初認識後,雖然對方公司沒有投資,但是與對方聊過天之後,對方覺得我們是可以信賴的對象。有一天這位岳朋(化名)便打電話給我,同樣的是說,他打算要與他的未來太太要結婚了,想要他們的婚戒交給我們來處理。基於以前客製化產品與服務的案例,我便說明了我們是需要收全額後才開始製作的,並且會依照報價給你的金額來提供所同意的主石和金屬成色,最後我們會開立發票會有稅金的問題。我這位朋友岳朋先生(化名),之後便很興奮的說道,『我跟我太太去看了好幾家店,比較了好多店,挑選了好多款式。我覺得你給我們看的東西用料最為實在(何謂用料實在,這點我之後或有篇幅再提及)』。因此對方就與興高采烈的在我們這裡挑選了喜歡的款式。並且最後他還補充了一句話,『別家的店都是用銀台,然後上面的主石用鋯石替代,等選材質與主石等級後再進行製作,而你們卻不是,現場都是真材實料』。我連忙感謝對方的誇讚,並且說『恭喜你成為我們的客戶,今後有任何鑽石的問題,都歡迎找我們聯繫還有為你服務』。然後對方就非常愉快地結婚了,而根據同業的朋友描述,岳sir他離開原本的公司了,轉到其他行業裡擔任管理職,我心中除了恭喜還是恭喜。為我這位朋友暗自高興,新婚運氣正旺,覺得更上一層樓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之下,我在一個國際展覽會場上遇見他,也聽說他在不同的大公司經歷過,我當時心裡想著他終於要建立自己的事業了呀。當時的展覽辦的風風光光有聲有色,得知他現在從事了虛擬貨幣的交易與區塊鏈等商業活動。我心中不禁驚訝了起來,也為他感到擔憂。於是我便和對方說,『這個行業風險極高,而且也並非是目前政府所主推的,如果中間出了什麼問題,後果會非常嚴重,站在朋友的立場,我建議你不要做這個產業,在我看來非常危險,風險非常大』。
你猜猜看對方有沒有聽進我的話?
答案是沒有,因此我在看他沉溺於這個產業中的擴張,心中不由得為他捏把冷汗。我也就漸漸地與對方鮮少聯繫,幾年後終於我擔心的事情發生了。有一天我突然在新聞上見到他的名字出現在新聞上,而且還是被件調單位大陣仗的親自去對方家的現場直播新聞。在新聞裡,我看到他似乎是被檢警在他的子女面前給戴上手銬。場面既尷尬又讓人心酸。我除了驚訝之餘,一時頭腦空白,覺得怎麼會這樣?一定是他賣的產品出了什麼大問題了。果不其然,新聞非常大篇幅的報導與檢調搜出相關人士在他們家中的現金就超過千萬元以上,並且還有取得相關多的證物與贓款。一併全部都帶走與最終遭受沒收命運。而根據媒體與檢調結果的新聞所報導內容。在今年 宣布偵查終結XXXX交易所涉勾結詐團案,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等罪,起訴詐團首腦、XXXX交易所前後任負責人、其中還有知名律師(別懷疑,律師與會計師一樣也是有分職業操守的,我之後面會講關於會計師與律師的那些事,這裡就不描述)…等 32 人,而檢調並對主嫌 4 人求處超過 20 年有期徒刑的重刑,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中,並且追查資金去向等細節。同時檢方追加起訴 4 名分會長及 102 名業務員。
而雪上加霜的是在此期間又有302名被害人提出告訴,XXXX地檢署調查後本週追加起訴 133 人。其中除了第一波已被起訴的集團主嫌外,另外新增 4 名分會長及 102 名業務員,以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刑法》詐欺等罪嫌,依法追加起訴。檢察官建請法官對犯罪高層等人及 102 名業務員從重量刑,另外對於 15 名分會長,則從重量處 12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檢方指控,該詐團自 2019 年起詐銷非法虛擬貨幣,並且編寫不實投資白皮書,並藉由XXXX交易所銷售,再成立團隊推銷,並在網路媒體發布假新聞,操縱幣價,誆騙民眾投資購買。導致超過 1,500 人受害,詐欺損害金額逾 10 億元、另涉洗錢規模達 22 億元。
雖然我這位朋友他一直喊冤,問題是當真出了事,有些時候不是你喊冤就可以免除責任。身為經營與管理者,其實經營商業活動與管理上,是非常的脆弱和需要堅實的團隊與企業文化。而如果其中有人心術不正,為了賺錢而不惜走上法律模糊地帶,後果不堪設想。如果當時我這位朋友能聽進我的勸告。也許就不會捲入這場糾紛與商業訴訟案件當中。我覺得十分可惜,而根據媒體所報導,真正的主腦背後其實是另有其人,而這位主腦才是真正操控的人,所以你想想看,如果你對自己所存在經營的產業,你自己都不熟悉與不清楚實際操作的話,請問放在別人身上你會放心嗎?雖雖然說是專業經理人,而實際接洽與操作的是另有其人,你覺得檢調就會採信嗎?
其實非常困難……………。
後續新聞一直都有報導,主腦與高階管理層皆不認罪,但願意接受電子監控。XXXX合議庭認為,主嫌三人已經完成部分證據程序,雖然仍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在二度招開合議庭後認定,3 人沒有刻意拖延訴訟的狀況,表現出「正面面對訴訟」的態度,逃亡可能性已經「略微降低」,加上 3 人願意接受科技監控,科技監控就是用來防逃,因此維持交保決定。
最終,法院做出如下判決:
提高保金,分別裁定金額從仟萬元至佰萬元,繼續限制出境及實施電子監控,法院要求三人每日以個案手機定時報到,並不得接觸證人或其他被告,如有違背規定,北院將再予以羈押;但該案目前仍可抗告。而我這位朋友更麻煩的是還被加重相關責任,說他侵佔XXXX交易所高達上億元的交易。檢方在這波的偵查行動中,還查出XXXX交易所的創辦人,向公司財務人員謊稱利用他個人名下的交易所理財商品利率較XXXX交易所帳戶高,可以取得較高投資利得為由,將XXXXX交易所保管的虛擬貨幣錢包移轉到個人持有的錢包,以此侵占XXXX交易所的虛擬貨幣折合台幣約高達上億 元。直到金管會檢查局查核發現問題,才返還部份金錢,最後造成公司損害高達上元,檢察官認為另涉犯《刑法》業務侵占罪,也依法追加起訴。
你把對方當朋友,對方也有把你當朋友嗎?還是可利用的朋友? 如果你分不清楚,很有可能會連累你有牢獄之災。(後續………..關於所謂的朋友利用自己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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